一般來講, 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男子到了二三十還沒有找到物件就著急了, 家裡人都到處托人, 給介紹物件, 這不, 終於找了一位, 就讓男子去見見面。
男子平常比較忙, 這抽空去看了一次, 兩人覺得還能聊的來, 也對彼此印象不錯, 所以, 就在一起了, 前後兩個月, 兩人就結婚了。
本以為這樣就能生活幸福下去, 男子將工資卡, 存摺什麼的都給了女子。 並且, 兩人都有車, 女子便讓男子將自己的車賣掉,
隨後發生的事情, 讓男子全家人崩潰, 女子總是找理由與男子吵架, 然後就炒著要離婚, 男子感覺不對勁, 就將女子的車扣下來, 但是女子帶著一幫人, 硬是把車弄走了。
這時候, 一家人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