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年薪20萬 發放4萬即拒付
員工告單位因舉證不力損失收入2.2萬
俗話說,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誰擁有證據誰就能立於不敗之地。
李波就是這樣, 在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後, 他憑藉手中的老闆談話錄音、公司招聘廣告和工資表等證據, 一舉摧毀了公司企圖泯滅其近16萬元年薪的計畫。
李波說, 公司與他約定年薪20萬元, 但支付4萬餘元後就不再支付了。 但在訴訟中, 他卻因舉證不力未能實現自己的證明目的, 從而造成2.2萬餘元經濟損失。
儘管沒有實現自己的訴訟目標, 二審法院於4月9日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
索要欠薪得罪老闆
勞動關係也被否認
李波今年47歲, 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採礦作業。 為了增加收入, 同時也為了開闊視野, 他於2016年2月通過網路招聘入職金蒙公司。 公司與他約定從2016年4月26日至11月5日在本單位工作, 具體業務是到本公司投資管理的蒙古國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