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員工告單位因舉證不力損失收入2.2萬

約定年薪20萬 發放4萬即拒付

員工告單位因舉證不力損失收入2.2萬

俗話說,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誰擁有證據誰就能立於不敗之地。

李波就是這樣, 在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後, 他憑藉手中的老闆談話錄音、公司招聘廣告和工資表等證據, 一舉摧毀了公司企圖泯滅其近16萬元年薪的計畫。

李波說, 公司與他約定年薪20萬元, 但支付4萬餘元後就不再支付了。 但在訴訟中, 他卻因舉證不力未能實現自己的證明目的, 從而造成2.2萬餘元經濟損失。

儘管沒有實現自己的訴訟目標, 二審法院於4月9日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

他仍然認為自己在與公司的較量中沒有輸。

索要欠薪得罪老闆

勞動關係也被否認

李波今年47歲, 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採礦作業。 為了增加收入, 同時也為了開闊視野, 他於2016年2月通過網路招聘入職金蒙公司。 公司與他約定從2016年4月26日至11月5日在本單位工作, 具體業務是到本公司投資管理的蒙古國某礦業發展有限公司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