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環保局市北分局瞭解到, 3月31日上午, 環保局執法人員在對青島大欄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 該司在公司現場把廢機油桶等危險廢物非危險廢物混合存貯, 危險廢物庫房不符合相關規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4月19日, 市環保局市北分局對其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信網瞭解到, 市環保局市北分局的執法人員在對大欄汽車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 大欄汽車公司現場將約5公斤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存貯, 混合後的廢物總量約為200公斤左右。
據全國企業資訊信用公示系統公開資料顯示, 大欄汽車1998年09月17日正式成立, 登記機關是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登記住所為青島市四方區重慶南路163號。 大欄汽車的經營範圍包括機動車整車修理、維修救援, 一汽大眾品牌汽車銷售, 以及批發、零售汽車與汽車配件等項目。
信網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瞭解到, 該法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 有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行為,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為瞭解此事, 信網曾多次致電大欄汽車, 但撥打其對外公示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