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一個價格, 實際支付又是另外一個價格, 唐先生在維客超市滄口公園店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當場發現後, 唐先生認為超市涉嫌價格欺詐, 按照新《消法》的規定, 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不足500元按500元計算, “我要求賠償500元。 ”維客超市滄口公園店的客服工作人員告訴信網(0532-80889431), 是電腦更新系統時發生的錯誤, 而且只出現了唐先生一例, 並非故意為之, 不接受500元的索賠要求, 但可以與唐先生協商解決。
購物小票
顧客在維客超市購物遭遇倆價格
然而, 結帳的時候, 唐先生發現, 這支棒棒糖卻是另外一個價格, “結帳的時候收了我7.5元。 ”
標籤一個價格, 實際支付又是另外一個價格, 讓唐先生有種受騙的感覺。 “這不是以低價格吸引消費嗎?幸虧我看了一下小票, 如果不看的話, 就這麼一支棒棒糖, 根本發現不了。 ”
發現價格不對之後, 唐先生找到維客超市“超市的一個管糖果區的經理出面,
維客超市方面稱是系統錯誤
信網聯繫到維客超市滄口公園店, 客服人員表示:“經過查詢, 確實有此一例價格錯誤出現, 當時顧客就找到我們, 工作人員也賠禮道歉了, 提出了退一賠二, 但顧客一定要求賠償500元。 ”
工作人員告訴信網, 不存在唐先生說的價格欺詐問題, 而是那幾天正好更新系統, 造成了價格錯誤, “這個品牌的糖有各種不一樣的規格, 不一樣的價格, 更新系統時出現了錯誤。 ”工作人員說, 此事並非故意為之, 而且只出現了唐先生這一例, 並未有其他顧客受到此情況的影響。
對於唐先生索要500元賠償一事,
消費者認為價格欺詐可投訴
這正是唐先生要求索賠500元的依據所在, 那麼, 他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呢?信網瞭解到, 定價問題與價格欺詐分別屬於物價局和市場監管局管理, 唐先生曾就此事向12345熱線進行了投訴, 並堅持認為涉嫌價格欺詐, 要求將投訴轉到李滄區市場監管局。
李滄區市場監管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經過查詢, 向信網確認了該投訴確實存在, 但目前該投訴件已經退回, 至於原因, 工作人員並不清楚。 對於此事, 工作人員表示, 目前不能確定維客超市是否為價格欺詐, “消費者可以再次投訴, 件轉到我們這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