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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貼7400元!石家莊市將再完成6.2萬戶煤改電改造

在目前電網承載力前提下, 到10月底前, 我市要完成約6.2萬戶煤改電改造工作。 近日, 我市制定印發《石家莊市2018年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 明確上述目標。

加快推進供熱清潔化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加快推進農村地區供熱清潔化, 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在總結2016-2017年工作基礎上, 我市制定了該方案。 通過繼續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 最大限度提高農村清潔採暖比例。

在清潔能源替代工作中, 我市將充分考量電力、燃氣配套等基礎條件, 堅持“宜電則電、電代優先;宜氣則氣、以氣定量;宜煤則煤、型煤托底”的原則, 多種形式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優先改造分散燃煤採暖單位

對於煤改電, 將在目前電網承載力前提下, 對能實施煤改電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 優先實施煤改電, 堅持整村推進, 連片推進, 減少與煤改氣的交叉,

降低施工難度, 提高投資效率。 2018年10月底前, 要完成約6.2萬戶煤改電改造工作。

學校、幼稚園、養老院、醫院(衛生所)、鄉鎮政府等分散燃煤採暖單位使用者, 將優先實施煤改電改造。

科學選擇採暖設備

工作推進中, 要科學選擇電採暖設備, 堅持“一戶一設計”原則,

根據居民住戶需求和實際情況, 對每戶科學確定技術路線, 提出科學的取暖系統設計方案, 確保每個家庭取暖系統做到省錢實用、安全舒適、環保節能。

開展試點示範

開展光伏+煤改電供暖試點, 採用多種運作模式, 利用煤改電居民住戶的屋頂, 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2018年具有整村推進煤改電取暖的縣(市、區), 每個縣(市、區)選擇1—2個村進行試點示範。

鼓勵利用再生能源

對於煤改氣, 將結合實際, 鼓勵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在煤改電不能覆蓋的平原農村, 推廣戶用燃氣採暖熱水爐, 同時解決炊事用氣。

此外, 對於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 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等清潔燃料,

做到應推盡推, 應用盡用, 實現全覆蓋。

使用清潔能源有補貼

《方案》中明確, 在煤改氣、煤改電政策方面, 將繼續按照《石家莊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石政發〔2017〕35號)檔執行。 其中, 居民使用者根據採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中標企業產品目錄中選擇電採暖設備, 按設備投資額85%給予補貼, 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法定採暖期內, 煤改電居民每使用1度電給予0.2元補貼, 最高至2000元封頂。 對實施生物質氣、沼氣、輕烴燃氣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 參照煤改氣補貼標準給予補助(冀財建〔2017〕275號)。

相關連結

《石家莊市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實施意見》(石政發〔2017〕35號)電代煤支持政策:

1.居民使用者根據採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中標企業產品目錄中選擇電採暖設備,

按設備投資額85%給予補貼, 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 由省、市、縣財政按照4∶3∶1比例分擔。

2.對2016年以來, 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電代煤居民用戶給予冬季取暖電價補貼。 採取居民先交費用電, 後核定補貼的方式, 法定採暖期內, 居民每使用1度電給予0.2元補貼, 最高至2000元封頂。 由省、市、縣財政各承擔1/3。 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 電代煤居民如繼續使用燃煤採暖, 取消其補貼資格。 具體電價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關於居民電採暖用電價格的通知》(冀價管〔2016〕56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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