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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峰縣部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巡察督查工作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胡錫德 鄧麗英)為扎實推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雙峰落地生根, 雙峰縣決定自5月2日至5月8日, 組成七個專項巡察督查組, 對全縣各鄉鎮(經開新區)及縣屬各單位開展集中專項巡察督查。 專項巡察採取聽彙報、查資料、看現場等多種方式進行。

巡察內容主要包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及自查自糾情況, 是否對專項治理工作、市委“約法三章”和縣裡動員大會精神進行傳達部署;是否圍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含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及市委“約法三章”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違規公款吃喝的, 是否自問題發現之日起一個星期內將相關費用追繳到位, 並上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對超標準的辦公用房, 是否採取“以大換小”“人員調配”“整合辦公”等方式為主合理進行整改;對已違規收受的紅包禮金, 之前未上交的, 是否在4月28日前按規定上交, 如實登記並報告送禮人情況。 除此以外, 還將巡察是否借考察、學習、培訓、招商、參展等公務出差之機或者工青婦黨建等活動名義搞變相公款旅遊, 是否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交通、食宿等費用;黨員和公職人員是否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黨員幹部是否存在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問題等其他情形。

縣專治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往的問題, 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視為拒不整改, 一律頂格處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雙峰縣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動員大會精神的一律堅持從重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出具黨風廉政意見時實行“一票否決”;專項治理期間查處的問題一律堅持“一案雙查”, 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又要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問題, 不論職務高低, 一律堅持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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