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鄧雙飛)近日, 冷水江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張某作為一名退休職工, 在提交充足的再就業證據之後, 其主張的誤工損失得到支持。
2017年1月20日, 被告劉某在駕駛小型轎車途經冷水江市江南路“煙草局家屬區”門前地段, 遇原告張某橫過馬路, 因劉某駕車觀察不周, 遇行人橫過馬路未確認安全通過, 致使其駕駛的小型轎車撞倒原告張某, 造成張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之後, 因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 故原告起訴至法院。 在庭審中, 雙方對原告張某的誤工費是否計算存在很大爭議。
法庭經審理後認為, 原告張某雖然為退休人員, 但其退休之後接受其他單位聘用並取得收入是其正當權利, 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且原告在庭審中提供了與再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收入證明等證據, 證實其事故發生之後, 再就業單位停發了其工資收入和獎金, 其實際收入確實因本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而減少。 故對其主張的誤工費, 應當予以支持。 案件判決之後, 賠償款及時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