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房子、汽車是實行登記制度的, 產權明確, 離婚的時候不容易產生糾紛。 但是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 沒有明確的權屬證明,
如果要閃婚或者在對對方還不是知根知底的情況下結婚,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保障自己不受財產損失:
1、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 是婚前財產約定協定公證的簡稱, 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通過婚前財產公證可以明確雙方的婚前財產所有權, 能夠避免離婚的時候發生糾紛。 但這樣簡單直接的方式往往會傷害雙方感情, 所以很多夫妻都不願意做婚前財產公證。 那麼除了這種方法, 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保障財產的安全嗎?請接著往下看。
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 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
4、銀行存款
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仍屬於個人財產, 但是我們需要證據證明它屬於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