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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動他人祖墳終於找到遺骨

此前本報於今年4月6日報導的《男子私挖別人祖墳被索賠》一案又有新的進展, 挖王家祖墳的被告孫某向法官表示想起王家祖先遺骨的埋藏地。 4月24日上午, 在法官的見證下, 孫某挖出骨灰盒, 原告確認是自家祖先遺骨。

案情:祖墳被挖 子孫索賠

祖墳中埋葬的王氏夫婦生前為房山區城關街道某村人, 其家族世代居住於此, 二人去世後安葬在該村東坡上。 2013年初, 王氏夫婦的子女向村委會申請後, 將二人老墳遷往該村北坡的公墓中。 自2013年清明節起, 王氏家族的子孫便前往此處祭奠。

但2013年秋天, 兒孫們再次前往祭奠時,

發現墳頭被人為平整。 由於未能找出平墳之人, 家人自行恢復了墳頭, 繼續祭奠。 而後再次前往祭奠時, 家人發現墳頭又被平整。 王家人雖努力尋找破壞墳墓之人, 依舊沒有結果, 無奈之下, 沒有再建墳頭。

就這樣, 王家人在沒有墳頭的墳墓前祭奠了4年。 直到去年某天晚上, 同村村民孫某來到王家, 讓王家人不要再去墳地上祭奠了, 他早就雇人把墓穴中的骨灰盒和遺骨挖出, 並移葬到別處。

王家子孫無法接受這一事實, 將孫某起訴至房山法院, 索賠重新安葬祖墳費用5萬元, 以及精神損失費10萬元, 並要求孫某公開賠禮道歉。

本月3日第一次開庭, 被告孫某承認挖了王家的祖墳, 移葬他處, 但埋葬在哪裡他稱記不得了。

在庭上, 孫某向王家子孫表示了歉意, 但只願意賠償兩萬元。

進展:祖先遺骨 終於找到

承辦法官稱:“庭審後, 我多次找到被告, 講明瞭其中的利害關係, 如果找到王家的祖墳移葬的位置, 可以降低民事賠償金額, 如果找不到移葬位置, 就是遺棄他人遺骨, 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近日, 被告孫某找到法官表示終於“想起”王家祖先遺骨埋藏地了。

4月24日上午, 北京晨報記者跟隨法官來到該村公墓, 被告孫某指著一處墳頭說:“這應該是王家祖先的遺骨。 如果不是, 我也沒辦法了。 ”

在經過一系列安排下, 孫某幾分鐘後在土堆中挖出一個水泥盒子, 經過原告的確認, 水泥盒子的確是自家祖先的骨灰盒。 原告同時表示:“祖先遺骨找到了,

被告我們也可以原諒。 ”

承辦法官稱, 將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再判決。

北京晨報記者 李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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