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嫁給張大良兩年, 沒過過好日子, 我也不圖他啥, 不管房子, 車子, 結婚時候我也沒跟他要, 不是說我傻, 我就是覺得他心地善良,
老公有一個妹妹, 比我們結婚早, 已經出嫁了。 雖然我們是農村的, 但是, 因為土地被開發商收購了, 建起了一片商品房, 我們沒有莊稼種, 只能靠上班賺錢養家。 時間不久, 我們村也馬上要拆遷了, 據說, 我們家裡的房子可以換三套樓房, 對於我們長期在農村生活的人來說, 這真的是一個挺好的消息。 
可是, 消息是好消息, 卻有一個問題擺在我們面前, 三套房, 我和老公住一套, 公公婆婆住一套, 剩下一套, 我想著閑著也是閑著, 就打算簡單裝修一下, 租出去, 還能有點小收入, 可是, 沒等我說出我的意見, 婆婆就先開口了, 剩下的那套房子準備給老公的妹妹, 老公沒有說話, 或許是默認了吧!畢竟是他妹妹, 可是, 我有點怒了, 總共就三套房子, 我覺得剩下的那套怎麼也要留給你們的孫子啊!雖說兒子現在還小, 可是將來長大了, 房子起碼是個保障, 將來找老婆也好找一些, 像我這樣的女人,
況且, 如果我們再要個二胎, 這房子還不一定夠, 小姑子已經出嫁很久了, 有自己的房子, 幹嘛還要來跟我們爭房子, 我有點氣不過, 真不知道婆婆是怎麼想的, 如果是你有兩個兒子, 兩套房子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