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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重拳為學生減負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

半島全媒體記者 魏海洋

4月25日,省教育廳等5部門聯合下發《山東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重拳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規範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

在職教師

禁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

按照方案,山東明確開展校內辦學行為規範治理。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課程設置要求,開齊課程,上足課時。 必須堅持“零起點”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畫,嚴禁“超綱教學”“提前教學”。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課後作業,小學三年級及以上課後作業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要求嚴格控制。

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讓家長代行教師職責批改作業的行為,明令禁止。 家長有督促學生作業的義務,但教師不可以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招生入學,禁止所有小學、初中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 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應單獨回饋給學生。 嚴禁單純以學業水準成績評價學生;嚴禁將學生學業水準成績作為教師評價和獎懲的主要依據。

方案強調,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無論何種形式,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課外有償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無論是否取酬)。

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無論何種形式。 這主要是斬斷利益鏈條,從根本上懲處教師“上課不講、課後講”這一社會反映強烈問題的治本舉措。 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所有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逼迫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校外培訓機構作宣傳。

校外培訓機構

全面納入監管範圍

此次的重點是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 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展輔導培訓的校外機構,均納入監管範圍。 各地要全面摸清工作底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辦整改,否則取消辦學資格。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或者雖然取得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但尚未辦理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一律指導督促其辦理相關證照,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拒不辦理證照的要依法取締。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等要報授予辦學許可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要嚴格按照備案的內容組織培訓輔導,接受監督管理。 嚴禁校外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等級考試及競賽。 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定期向社會公佈。

課後服務

嚴禁變相為集體教學

此外,方案提出加強家長教育,加強家長學校建設。 學校每年至少為家長提供4次8課時的免費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2次普惠性公益諮詢服務,重點宣傳普及教育知識,引導家長尊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形成正確的成才觀。

引導家長理性看待校外輔導培訓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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