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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齊魯網4月25日訊 省政府新聞辦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 發佈《山東省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

《辦法》共六章四十條, 包含公共信用資訊的管理體系, 公共信用資訊的歸集、公共信用資訊的應用以及資訊主體的權益保護等內容。

《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公共信用資訊工作的主管部門,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明確的公共信用資訊工作機構, 具體負責公共信用資訊的歸集、應用和資訊主體的權益保護等工作, 負責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和信用官方網站的建設、運營和維護, 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是公共信用資訊的提供主體。

2016年, 山東建立公共信用資訊平臺, 但管理體制未理順、資訊採集和使用不規範等因素制約著“誠信山東”, 建設。 此次《辦法》的出臺, 將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提高全社會信用水準, 營造優良信用環境, 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辦法》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

閃電新聞記者 宗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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