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丈母娘就一直和我說, 讓我早點在城裡買房, 還說到時候買房, 兩家可以一起出錢, 自己家裡手頭雖然不寬裕, 也能給我出一部分。 所以之後買房的時候, 丈母娘也是給出了十八萬。
不過說句不好聽的, 那十八萬里, 有十五萬是結婚的時候, 我給的彩禮, 那錢丈母娘能夠拿出來給我買房用, 並且又加上了三萬, 我也是沒有想到, 心裡也是挺感謝丈母娘的。 買房的時候, 也是付的首付, 剩下的錢每個月都是我來還房貸, 我家也是農村的, 爸媽手頭算不得富裕, 我結婚之後, 也有想過, 要不要把爸媽接過去一起住, 畢竟我家就我這麼一個兒子, 我要是在外面工作, 也不可能經常的陪著他們, 爸媽那邊還沒有說話呢, 丈母娘知道以後就給我說什麼, 那房子有一部分錢是她家給的, 這不能讓我爸媽住過去, 還說是怕我媽和我老婆吵架。 所以之後,
房子後來拿到手裡以後, 我就開始聯繫施工隊, 給裝修, 裝修了兩個多月的時間, 我才算是搬進了新家, 我沒有想到的是, 這搬進去的第二天, 我就看到丈母娘拉著行李去了家裡, 當時我剛醒來, 看到屋裡的行李, 還以為是我們的,
這我爸媽來她不讓, 結果她自個卻一聲不吭要過來, 而且人家要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