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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綠化草案昨日四審:主幹道綠地率不低於25%

讓廈門每條道路都有獨特風景。 黃勁超圖

海西晨報訊高顏值的生態花園之城應該是什麼樣的呢?一路一風景, 不同的道路種上不同的行道樹, 兼顧抗風和景觀要求, 體現道路特色;每棵樹木都建立電子檔案, 有它們專屬的“身份證”……

或許, 在不久的將來, 這些都將實現。 昨日, 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三次會議, 對《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四審。

草案從最初的48條, 到昨日四審時增加至67條。 為建設高顏值的生態花園之城, 廈門很認真, 法規越寫越細。 四審過後,

兩個月後還將迎來對它的第五次“檢驗”, 這在廈門經濟特區的立法史上也是少見的。

園林綠化

納入“一張藍圖”

按照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定位, 此次《條例(草案)》四審稿從多方面對廈門園林綠化管理進行制度設計和內容充實。 首先是明確將“促進高顏值生態花園之城建設”寫入立法目的。 其次, 園林綠化將納入城市規劃“一張藍圖”。 四審稿明確要求市政府應當組織市規劃部門和市園林綠化部門等共同編制園林綠化規劃, 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經批准的園林綠化規劃應當納入城市規劃“一張藍圖”。

行道樹

實現“一路一特色”

在《條例(草案)》三審時,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 在行道樹樹種選擇上應體現“一路一特色”。 為此, 四審稿規定,

新建、擴建道路時, 應當種植行道樹。 行道樹應當確定主導樹種, 喬灌草結合, 體現道路特色, 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兼顧通行、遮陰、抗風和景觀要求。 同時, 園林綠化應當充分挖掘廈門人文元素和歷史文脈, 因地制宜設置雕塑、園林小品等設施, 提高園林綠化的文化品位和內涵, 體現廈門歷史文化傳承;應當保護和利用原有山體、濕地、濱海以及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資源, 形成有廈門地域歷史文化特色的生態園林。

綠地率

主幹道不低於25%

《條例(草案)》四審稿規定, 新建建設專案應當合理安排附屬園林綠化用地, 其中, 居住區類建設項目不低於30%;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類建設專案不低於35%;主幹道總體不低於25%、次幹道等道路總體不低於20%。

增加“改建、擴建建設項目不得減少附屬園林綠化用地面積”等規定。

對重要山體、重要公園的管理也將更加嚴格。 四審稿規定, 市園林綠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萬石山、仙嶽山、狐尾山等重要山體, 杏林灣、五緣灣等濕地公園, 植物園、園博苑等重點公園的管理, 嚴格保護。 上述區域確需改變綠地性質的, 市政府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意, 並依法報批後方可組織實施。

數位化

樹木或有“身份證”

《條例(草案)》四審稿規定, 市園林綠化部門應當建立園林綠化保護管理資訊平臺, 對綠地種類、分佈、權屬、養護以及古樹名木等情況進行定期普查, 建立檔案並及時更新, 實現資訊資源分享。

經竣工驗收的全部樹木, 逐步建立電子檔案, 納入現狀數位平臺, 通過衛星遙感等技術方法實施動態管控。 也就是說, 不久的將來, 廈門的樹木或將有屬於他們的“身份證”。

昨日, 也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 “經竣工驗收的全部樹木”建立電子檔案是否能夠實現?居民社區內的樹木並不屬於市政園林綠化部門的管轄範圍, 這部分如何界定?這一條仍需要探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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