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訊 記者王俊,
通訊員劉潔、王倩報導:一個汽車零配件從出庫、維修、報備需要經過數個關卡、經手數名員工,
層層相互審核相互監督,
但如果中間有人起了貪念並能有人與之配合,
則關卡會演變成另一種非法牟利鏈。
近日,
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張某某涉嫌職務侵佔罪,
被告人吳某某、譚某某、黃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罪名成立並作出判決。
據介紹,
2012年上半年,
時年27歲的被告人李某某入職深圳市某汽車銷售店任配件部採購員。
初工作的時候,
李某某也是按部就班,
遵章守紀。
日漸熟悉了同事與客戶之後,
相識的一些個體汽配店的小老闆開始私下問李能否把公司的原裝汽車配件拿出來賣。
李某某深知公司管理嚴格,
一個零配件的出庫到最終安裝到汽車上需要經過數道程式和數名經辦人,
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
於是並沒有答應,
但私拿零件可以賣錢獲利的念頭卻在他心中埋下種子。
後在工作過程中,
李某某發現個別同事也存在該種想法,
幾經試探,
李某某與配件部的代理主管張某某二人互相取得信任,
並於2015年1月起開始聯手合作。
個體汽配店的老闆把自己客戶需要的零配件需求告知李某某,
張某某則負責憑藉其人脈資源在內部打通各道關卡,
與各流程的經辦人一起利用職務便利(相關經辦人均已另案處理),
在公司客戶維修保養車輛時虛報維修保養配件,
操控公司零件系統,
騙取公司財務人員審核,
套取公司汽車維修零配件材料,
再交由李某某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出賣給那些個體汽配店老闆,
賣得的錢大家按約定分成。
一單得手後,
李某某等人觀察一段時間,
發現公司未有察覺,
遂一發不可收拾。
在公司內部,
李某某又發展了剛入公司不久的陳某某等二人(另案處理)做為自己在公司內部的幫手,
陳某某二人互不合作,
只負責從各自的管道“拿貨”,
李某某則負責對外統一銷售。
而公司外部,
李某某的“客戶”數量也在不斷增加。
2016年5月底,
公司的稽查部門在例行審核業務時從業務單據中發現蛛絲馬跡,
再逐單進行覆核,
終於曝光了這宗員工內外勾結的職務侵佔案件,
李某某等人於6月初即被抓獲歸案,
警方循著銷售管道一路深挖,
李某某的“客戶”吳某某、譚某某、黃某某等人也悉數落網。
經查實,
從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
被告人李某某獨自或者共同侵佔公司汽車零配件達543件,
價值總額達人民幣15萬余元,
被告人張某某侵佔公司汽車零配件價值人民幣11萬余元,
陳某某等人的侵佔額則分別約人民幣2萬元、5萬元。
本案經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後,
鑒於本案數位被告人在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且積極主動向被害單位道歉退還贓款,
一審法院認定罪名成立,
並最終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職務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被告人張某某犯職務侵佔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被告人吳某某、譚某某、黃某某等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七個月不等,
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