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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購遭阿克蘇商家威脅:如差評將“血洗全家”

近兩年, 不少消費者會因為網購給差評而被商家騷擾。 有的甚至被人身攻擊!

鄭州一消費者就遭遇嚴重威脅, 商家因為差評要“血洗全家”並且說下跪也沒用!

▲消費者提供

4月25日, 河南省鄭州市消費者李海峰機票”。

此後, 是“想死的東西”“河南狗”“跟你客氣把自己當個人”“快點蠢貨”的謾駡。

另李海峰沒想到的一幕出現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給差評, 然後說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在聊天中還留下了一句話:你們這種買家, 不弄死幾個, 還真不行。

商家買機票致威脅不斷升級

只是因為給差評就被商家威脅“血洗全家”。 氣不過的李海峰還是給了商家差評。

僅僅2分鐘後, 對方就發來了4月29日下午13點10分, “阿克蘇—鄭州”的機票訂單截圖, 並貼出了李海峰的收貨位址、電話等個人資訊。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李海峰提供的雙方對話記錄中看到, 商家還提醒李海峰別忘了報警,

並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

“別忘了報警。 我叫左X, 身份證號碼6528271986XXXXXXX”。

4月24日上午10點33分, 李海峰的手機收到兩條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褲子。 你刪差評都不行, 給我下跪都不行。 ”

4月24日上午10點37分,感受到威脅的李海峰決定向淘寶網反映問題,並向店鋪所在地,新疆阿克蘇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

4月24日下午13點56分,淘寶網消費者熱線的員工打電話告訴李海峰,根據他的回饋情況,已經向上級進行了彙報,將根據調查結果向他進行回饋。

警方確認存在威脅行為

李海峰說,他現在戰戰兢兢,家裡有老人,還有孩子,現在有人敲門都覺得害怕。

“我向淘寶網反映了問題,他們要了截圖,現在24小時過去了還沒有回復。”李海峰說,經過多方聯繫,他幾次將遭受“死亡威脅”的事情,向阿克蘇警方進行了詳細的講述。

4月24日下午17點58分,一名自稱阿克蘇警方的侯姓警官聯繫了李海峰。

李海峰對警方的處理並不滿意。“警方說只是通過文字威脅,並沒有當面口頭威脅,所以根據規定,夠不上行政拘留處罰等。”

差評就被威脅該如何定性?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對此事進行點評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來懲處”進行處罰。

“商家的威脅行為已經觸犯法規,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還有爭議。”朱巍說。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岳屾山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對於這種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脅要及時報警,公安部門應及時作為,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同時,需要交易平臺建立制度,對於因差評威脅消費者的商戶予以一定的處理。“根本原因,還是因為這類商戶受不到處罰。”

網購被威脅時有發生

近年來,淘寶網購被威脅的事情時有發生。

去年年底,鄭州一女子淘寶上購物,因賣家遲遲不發貨而點擊投訴,不想在微信簽名中要“顧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顧客如初戀”的賣家變了臉,不但頻發騷擾電話和恐嚇短信,還奔波千里到鄭州騙出女子進行毆打,致使女子身心受創。

去年5月2日,重慶李女士網購了兩個花瓶,前一個因為大小不符給店家打了中評,隨後店家找到李女士要求修改評價,就有5元的返現。

李女士考慮到商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就答應了修改評論,可店家遲遲不到賬,李女士認為店家不守信用,隨後把第二個花瓶打了差評,因此造成店家惱羞成怒。

“你家地址是這上面的吧?十分鐘之內不刪評論,把你家孩子給我看好,出門小心點!”

2016年10月,讀大一的女生小林在淘寶網上購了件衣服,覺得品質不好給了差評。

沒想到店家竟然發來威脅短信:“再不刪除評價,就把你個人資訊賣入各種色情網站,讓你手機支付寶植入病毒。”

隨著網購的廣泛使用,網購給差評遭到店主騷擾,甚至發生快遞大便、送骨灰盒挽聯、收到“裹屍布”、慘變“一夜情”專線的事例屢屢成為新聞。

消費者如何防止網購被騷擾

警方表示,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淘寶維權部門進行申訴,提供騷擾電話通話記錄、短資訊記錄、旺旺聊天記錄等,淘寶在接到投訴後會進行核實,情況屬實將給予賣家警告處分,嚴重的會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

如果網店店主的騷擾行為嚴重,市民可以向公安機關要求對網店店主進行拘留、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賣家騷擾行為伴隨敲詐勒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敲詐勒索的,公安機關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賣家的行為構成犯罪(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侮辱罪、敲詐勒索罪等),買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警方提醒該如何防止網購被騷擾。

4月24日上午10點37分,感受到威脅的李海峰決定向淘寶網反映問題,並向店鋪所在地,新疆阿克蘇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

4月24日下午13點56分,淘寶網消費者熱線的員工打電話告訴李海峰,根據他的回饋情況,已經向上級進行了彙報,將根據調查結果向他進行回饋。

警方確認存在威脅行為

李海峰說,他現在戰戰兢兢,家裡有老人,還有孩子,現在有人敲門都覺得害怕。

“我向淘寶網反映了問題,他們要了截圖,現在24小時過去了還沒有回復。”李海峰說,經過多方聯繫,他幾次將遭受“死亡威脅”的事情,向阿克蘇警方進行了詳細的講述。

4月24日下午17點58分,一名自稱阿克蘇警方的侯姓警官聯繫了李海峰。

李海峰對警方的處理並不滿意。“警方說只是通過文字威脅,並沒有當面口頭威脅,所以根據規定,夠不上行政拘留處罰等。”

差評就被威脅該如何定性?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對此事進行點評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來懲處”進行處罰。

“商家的威脅行為已經觸犯法規,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還有爭議。”朱巍說。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岳屾山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對於這種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脅要及時報警,公安部門應及時作為,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同時,需要交易平臺建立制度,對於因差評威脅消費者的商戶予以一定的處理。“根本原因,還是因為這類商戶受不到處罰。”

網購被威脅時有發生

近年來,淘寶網購被威脅的事情時有發生。

去年年底,鄭州一女子淘寶上購物,因賣家遲遲不發貨而點擊投訴,不想在微信簽名中要“顧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顧客如初戀”的賣家變了臉,不但頻發騷擾電話和恐嚇短信,還奔波千里到鄭州騙出女子進行毆打,致使女子身心受創。

去年5月2日,重慶李女士網購了兩個花瓶,前一個因為大小不符給店家打了中評,隨後店家找到李女士要求修改評價,就有5元的返現。

李女士考慮到商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就答應了修改評論,可店家遲遲不到賬,李女士認為店家不守信用,隨後把第二個花瓶打了差評,因此造成店家惱羞成怒。

“你家地址是這上面的吧?十分鐘之內不刪評論,把你家孩子給我看好,出門小心點!”

2016年10月,讀大一的女生小林在淘寶網上購了件衣服,覺得品質不好給了差評。

沒想到店家竟然發來威脅短信:“再不刪除評價,就把你個人資訊賣入各種色情網站,讓你手機支付寶植入病毒。”

隨著網購的廣泛使用,網購給差評遭到店主騷擾,甚至發生快遞大便、送骨灰盒挽聯、收到“裹屍布”、慘變“一夜情”專線的事例屢屢成為新聞。

消費者如何防止網購被騷擾

警方表示,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向淘寶維權部門進行申訴,提供騷擾電話通話記錄、短資訊記錄、旺旺聊天記錄等,淘寶在接到投訴後會進行核實,情況屬實將給予賣家警告處分,嚴重的會關閉賣家的網上店鋪。

如果網店店主的騷擾行為嚴重,市民可以向公安機關要求對網店店主進行拘留、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賣家騷擾行為伴隨敲詐勒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敲詐勒索的,公安機關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賣家的行為構成犯罪(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侮辱罪、敲詐勒索罪等),買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警方提醒該如何防止網購被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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