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省公安廳決定, 今年4月至12月, 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 以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未經登記, 擅自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社會服務機構名義對外的組織;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團體。
行動中, 凡是未經登記或備案, 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 必須立即停止活動、自行解散並全面消除影響。
凡對非法社會組織給予支援或提供方便的社會組織, 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動、罰款、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等處罰;情節嚴重的, 予以撤銷登記;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民政廳特別提醒, 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加入某個社會組織、與其合作或參加其活動, 可事先查驗該社會組織是否合法登記註冊, 以避免上當受騙, 查詢方式為:
1.通過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網站“中國社會組織網”
多種管道 舉報非法社會組織
廣大社會公眾發現有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
具體舉報管道和方式為:
一.省民政廳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0851——86820019, 86828621;
2、郵箱舉報:6864075@sina.com;
3、來信舉報:貴陽市中華北路240號貴州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
二.省公安廳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0851——85906671;
2、郵箱舉報:guizhouxingjing@163.com;
3、來信舉報:貴陽市寶山北路82號貴州省公安廳“打非專項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