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近年來, 雲浮市雲城區檢察院堅持以民生為導向,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積極開展打擊食品犯罪的專項行動, 以行動和成效回應社會關切, 有效遏制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勢頭, 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維護舌尖上的安全
案件重播
圖片來自網路
處理結果
截至案發時, 犯罪嫌疑人羅某、黃某蘭、羅某、郭某英4人被扣押大量上述涼茶製品, 經鑒定含有嗎啡和可待因成分, 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雲城區檢察院獲知該案件情況後, 及時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和固定證據, 並依法對羅某、黃某蘭、羅某、郭某英4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切實維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檢察官說法
食品、藥品犯罪行為危害公眾健康, 觸犯我國相關法律, 是我國法律明文禁止的。 為了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的立案監督及查處力度,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雲城區檢察院將對危害食藥安全犯罪打擊和監督工作進行長效化推進和常態化介入,
雲浮融媒中心
編輯:思桃
編審:劉炳華
素材:正義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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