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4月25日消息近日, 貴州省民宗委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部廳局出臺了貴州省《關於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實施辦法》,對全省少數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實施辦法》從推進貴州省少數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政策措施、保障機制等四方面進行了全面闡述。 重點提出了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加大雙語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和完善雙語測試制度、建立推動雙語學習的獎勵激勵機制、改進和完善幹部考試錄用辦法、注重雙語幹部的鍛煉和使用、加強雙語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加強雙語學習支撐條件建設、營造雙語學習氛圍等九項政策措施。
《實施辦法》指出, 貴州省是一個多民族、多語種和文種的省份, 在貴州省脫貧攻堅、同步小康歷史進程中,大力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既是繼承我黨優良傳統,加強幹部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聯繫各民族群眾,服務全省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又是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繁榮發展示範區和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的現實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要以“民族團結花綻放,多彩貴州共繁榮”為目標導向,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幹部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圍繞“提高少數民族幹部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在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幹部應學習掌握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任務,扎實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
《實施辦法》要求各級民宗、組織、統戰、教育(語委)、人社、公務員等工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認識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心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部門工作規劃,明確職責,加強協作,作出部署,狠抓落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實施辦法》所指的少數民族地區,既包括自治州、自治縣和民族鄉,也包括使用本民族語言的其他少數民族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