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騎電瓶車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輛電瓶車撞到, 造成我腿上無處骨折。 交警判對方全部責任, 單位承擔責任嗎?單位是否還付我工資?
單位需要支付工資。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屬於工傷, 你除了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外, 當交通事故賠償不足部分, 還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 屬於工傷。 全責或者主責的, 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 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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