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2018法律規定: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可作為工傷索要賠償!

【案例】

我騎電瓶車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輛電瓶車撞到, 造成我腿上無處骨折。 交警判對方全部責任, 單位承擔責任嗎?單位是否還付我工資?

單位需要支付工資。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屬於工傷, 你除了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外, 當交通事故賠償不足部分, 還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 屬於工傷。 全責或者主責的, 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 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PS:如需免費線上一對一律師諮詢服務, 可下載“律律”APP律師線上秒回哦!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