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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我被這間傢俱公司“套路”了

編者按:新加坡眼收到網友來函, 分享自己的一次非常不愉快的購物體驗。 新加坡眼原函照登, 希望廣大網友給出建議。 同時, 我們也歡迎事件另一方來函解釋。 請發電郵至xinjiapoyan@vip.163.com

今年二月開始走購房程式, 得知最後完成交易的時間在四月中。 於是, 當購房手續一切順利的時候, 我們就在三月份開始了各種傢俱的購置。

因為是二手房, 所以我們不打算裝修, 就只想把心思花在尋找稱心的傢俱上面。 我們穿梭於各種傢俱店。 遠到 IMM 的傢俱商城, 近到 Tampines 1 的傢俱店, 都沒有放過。

(示意圖)

但是沒有想到, 這就有了後來的麻煩事。

我們後來看中了一套床墊加床架, 還有一個儲物櫃。 都是打折商品, 價格實惠, 樣式也還可以, 總之覺得性價比還不錯。 於是也沒有多加猶豫, 就立馬決定訂下來, 約好了送貨時間(3 月 4 號約 4 月 21 號送貨)。

在交錢的時候, 店裡的服務員按流程跟我們解釋一些購物條規說:“我們訂的東西,

除去餐桌之外, 別的都有庫存。 ”

我以為他接下來會說, 那些打折商品, 一般來說是不退不換的, 可是他卻沒有說到這個, 反而說:“我們公司會在送貨之前檢查商品, 如果是有瑕疵的話, 我們不會送去給你, 而是會通知你們, 然後問你們是要退款還是換別的商品。 ”

我當時還覺得這家公司真不錯, 本著對顧客認真負責的態度, 確實應該這樣做。 所以一開始我是覺得這樣的處事方式是值得嘉獎的, 可是誰曾想, 他們所謂的通知是這樣的......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 我們在四月初去到店裡詢問那個當初說沒有庫存的餐桌是否到貨了。 被告知沒有問題, 應該可以準時送貨。 然後我老公又在 21號的幾天前再去確認是否可以送貨,

得知的答案都是沒有問題。 於是我們就心安地等各種傢俱送貨上門。

可是就在 20 號, 送貨的前一天, 這個傢俱公司的店員打電話來告知, 我們要的床的床架子和櫃子沒有貨了。 我老公頓時就緊張了, 因為我公婆 21 號晚上的飛機到新加坡, 28 號正式搬家。 那個床就是放在客房買給他們睡的。 如果床送不來, 公婆要睡哪裡?!

聽到這個壞消息之後, 我們就試圖各種協商。 考慮到時間有限, 最後一個禮拜都忙著打包搬家, 根本無暇再去逛別的傢俱店購置新床。 有心想換別的床架, 但想著這不是因為我們的原因導致不能交易, 所以找一個差價不大的床架, 想讓對方優惠, 減免這部分的差價(56 新幣)。 可是這家公司的客服態度十分強硬,

就是重複這句話:“不然就退錢, 換別的床架就是要加錢。 ”

我老公打電話過去的時候, 因為此事著急上火, 提到:“現在這個問題不是我方造成的, 先不說給不給我們, 是減免費用還是退還床架的費用, 你們目前連個道歉的話都沒有!” 誰知對方竟然直接掛了電話, 後面也沒有打回來協商此事。 還以為這已經最無語的了!但並不是。

之後, 我們去到 T1 的店面想要早點處理這個問題, 畢竟著急的是我們。 於是我們質問店員, 為什麼要送貨的前一天才來通知我們。 店員一副淡定的樣子說:“這是我們公司的流程, 送貨前一天才會檢查要送的貨物是否合格, 或者是否有庫存。 ”

我只想問, 是我太無知還是跟不上時代,

什麼樣的公司會在送貨前一天才來做這些檢查?如果顧客要得急, 那還有得選擇嗎?只能加錢?

當我向店員提出這樣的疑問的時候, 店員還是很淡定地說道:“你可以選擇退款。 ”還能有比這更無語的嗎?我都說我很著急了, 你卻說退錢好了!我真是沒有見過這樣的商家, 出了問題, 不是秉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在做事, 而是一副我就這樣, 你能奈我何的樣子。

我們最後處於無奈, 還是加錢換了急需要的床架, 是否能夠準時送貨還不知道, 也不知道說是沒有問題的餐桌是否能夠在約定的時間準時送到。 總之這樣的購置傢俱的體驗, 就像是塞了一團棉花在心口, 心裡的火氣真是無從發洩。

所以寫出來, 只是希望能夠提醒大家, 這家的公司的處事態度真是不敢恭維,所以不想受氣的童鞋們,還是不要入這個坑了。

我很想邪惡地猜測,據說是他們公司制定的送貨前一天才查貨的政策的意圖到 底是不是為了欺騙消費者。因為按照這樣來做,就是:你花錢買了號稱 “優惠” 的商品,然後臨時告訴你,沒貨了,你如果著急就認倒楣加錢,你不著急,你就耐心等著,不確定什麼時候能到貨。

那麼消費者到底是有什麼利益保證?目前我沒有證據去這麼說,因為我就是那個著急的倒楣蛋,只能加錢,對另外一種情形的後續是不得而知的。

文:嗝嗝媽

(感謝網友投稿,本文不代表新加坡眼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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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的公司的處事態度真是不敢恭維,所以不想受氣的童鞋們,還是不要入這個坑了。

我很想邪惡地猜測,據說是他們公司制定的送貨前一天才查貨的政策的意圖到 底是不是為了欺騙消費者。因為按照這樣來做,就是:你花錢買了號稱 “優惠” 的商品,然後臨時告訴你,沒貨了,你如果著急就認倒楣加錢,你不著急,你就耐心等著,不確定什麼時候能到貨。

那麼消費者到底是有什麼利益保證?目前我沒有證據去這麼說,因為我就是那個著急的倒楣蛋,只能加錢,對另外一種情形的後續是不得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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