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訊 記者 田之路
在成都讀書的大三學生薑林(化名), 因偷了室友的筆記型電腦, 被警方抓獲。 記者從成都市檢察院瞭解到, 武侯區檢察院最終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並在作出決定後, 還委託司法社工對其進行六個月的跟蹤考察。
成都市一位大三的學生薑林, 在2017年7月, 因寢室裡面沒人起了歹心, 將室友的一部筆記型電腦偷走。 經室友報案後, 姜林被警方抓獲。
該案在移送審查逮捕之後, 武侯區檢察院考慮到姜林雖然是成年人, 但並未進入社會, 生活閱歷、認知能力、法律常識與未成年人相近,
該案承辦人在充分聽取了姜林父母、辯護人、被害人以及校方的意見後, 通過武侯區檢察院檢委會討論, 最終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並在作出決定後, 還委託司法社工對其進行六個月的跟蹤考察。
該案的成功辦理, 是武侯區檢察院將未檢工作方法, 成功拓展至在校大學生犯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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