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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偷室友筆記型電腦 檢察官:相對不起訴 跟蹤考察

封面新聞訊 記者 田之路

在成都讀書的大三學生薑林(化名), 因偷了室友的筆記型電腦, 被警方抓獲。 記者從成都市檢察院瞭解到, 武侯區檢察院最終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並在作出決定後, 還委託司法社工對其進行六個月的跟蹤考察。

成都市一位大三的學生薑林, 在2017年7月, 因寢室裡面沒人起了歹心, 將室友的一部筆記型電腦偷走。 經室友報案後, 姜林被警方抓獲。

該案在移送審查逮捕之後, 武侯區檢察院考慮到姜林雖然是成年人, 但並未進入社會, 生活閱歷、認知能力、法律常識與未成年人相近,

運用未檢工作委託司法社工, 對其進行了社會調查。 通過社會調查發現, 姜林是一名棄嬰, 從小被養父母收養, 家庭經濟情況很不好。 但他平時的表現良好, 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多次獲得學校獎學金等, 平時還經常參加志願服務專案。

該案承辦人在充分聽取了姜林父母、辯護人、被害人以及校方的意見後, 通過武侯區檢察院檢委會討論, 最終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並在作出決定後, 還委託司法社工對其進行六個月的跟蹤考察。

該案的成功辦理, 是武侯區檢察院將未檢工作方法, 成功拓展至在校大學生犯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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