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廣西一批幹部被點名通報,甚至有人用豬騙取扶貧資金被中紀委曝光!

近日, 《新聞聯播》播出

《中央紀委公開曝光六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桂林"榜上有名"。

桂林:有人用豬騙取扶貧資金

2015年9月, 桂林平樂縣二塘鎮大展村黨支部原書記盧瑞峰, 在組織實施香豬養殖扶貧項目中, 通過編造虛假發放表、截留豬苗等方式, 個人違規獲利1.28萬元, 並收受豬苗出售人“好處費”0.47萬元。

此外, 盧瑞峰收受4戶危房改造戶“好處費”共計1.06萬元, 收受村屯綠化建設專案承包人“好處費”0.7萬元。

2017年8月, 盧瑞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此外

廣西多地通報典型案例

必須曝光

南寧: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 南寧市紀委通報了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分別是:

江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四中隊中隊長趙夫華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 2017年1月, 趙夫華通過微信授意泥頭車老闆蔡某某為其在茶莊私人消費買單, 並收受蔡某某贈送的價值2000元茶葉。 此外, 趙夫華還存在接受其監管物件孫某某宴請問題。 趙夫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被收繳。

西鄉塘區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陳滿昭私車公養問題。 2017年1月至6月, 陳滿昭先後21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自己的兩輛私家車加油共計6128.03元。 陳滿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被收繳。

武鳴區糧食局原局長李鴻烈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經時任武鳴區糧食局局長李鴻烈同意, 武鳴區糧食局將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日常接待費用共計33529元, 以“與相關部門調研”的名義在下屬企業報銷,

接待費用中僅有4194元用於公務接待, 剩餘29335元屬於違規公款吃喝。 李鴻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貴港: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 柳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港南區八塘鎮木龍村村委原文書梁炳周違規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 2011年底至2012年初, 梁炳周利用其擔任港南區原八塘鎮木龍村委文書的職務便利, 夥同他人虛報危房改造資料, 採取弄虛作假手段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危房改造補助並獲得上級民政部門批准, 違規領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3.2萬元。 梁炳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違紀款上繳國庫。

港南區橋圩鎮震華村村委原文書梁新強違規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問題。 2011年3月, 梁新強利用其擔任村委文書的職務便利, 隱瞞事實, 採取弄虛作假手段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農村低保並獲得上級民政部門批准。 自2011年第二季度至2012年第一季度, 梁新強違規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1656元。 梁新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款上繳國庫。

港南區木梓鎮木梓村村委原主任鄒錦元違規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問題。 2010年3月, 鄒錦元利用其擔任村委主任的職務便利, 隱瞞事實, 採取弄虛作假手段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農村低保並獲得上級民政部門批准。 自2010年第二季度起至2012年第三季度, 鄒錦元違規領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7920元。 鄒錦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上繳國庫。

梧州:推行扶貧領域“問責清單”,3名市管幹部被問責

梧州市實行扶貧領域“問責清單”制度,將脫貧攻堅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實不准、弄虛作假等17種具體情形列入清單,作為今年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

今年第一季度,梧州市農委總農藝師甘日文、市信訪局副局長黃品東、蒙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髮軍等3名市管幹部就因存在問責清單所列問題被問責追究。

陽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4月23日,陽朔縣紀委監委通報該縣葡萄鎮楊梅嶺村委、下岩村委、洞村村委、周寨村委共計4起改變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目前,相關責任人已接受黨紀政紀處分。

1、2006年至2014年間,陽朔縣葡萄鎮楊梅嶺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422889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維修、架橋、村委樓部分改建等專案、城鄉清潔工程中垃圾場的征地、修建及垃圾的轉運和清理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委支書楊四八同志、村委時任主任廖祖仲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委時任副主任楊文佑同志、村委委員廖先伍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09年至2013年間,陽朔縣葡萄鎮下岩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267199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維修、水利建設、征地補償、城鄉清潔工作、訂購報刊雜誌、交納稅款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羅小林同志、村委主任石玉旺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時任副主任呂有崇同志、村委“兩委”委員劉運付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06年至2014年間,陽朔縣葡萄鎮洞村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240500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建設維修、人飲工程征地、村委幹部發放護林工資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縣人大代表莫橋貴同志、村委時任主任徐自甯同志、村委副主任秦建運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時任計生專幹徐(如生)仁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2010年至2015年間,陽朔縣葡萄鎮周寨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分七次將282503.5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於各自然村道道路維修、贊助諸葛亮文化節、贊助村委老年協會、維修村委樓、維修村內魚塘、安裝村委自來水及村委各項日常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縣人大代表陽運桂同志,村委主任諸葛三五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兩委”委員劉長成同志,村委兩委委員、兼任村委出納諸葛從壽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 源:柳州日報、清廉魚峰、中央紀檢監察網、廣西紀檢監察網、廣西日報

鄒錦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上繳國庫。

梧州:推行扶貧領域“問責清單”,3名市管幹部被問責

梧州市實行扶貧領域“問責清單”制度,將脫貧攻堅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實不准、弄虛作假等17種具體情形列入清單,作為今年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

今年第一季度,梧州市農委總農藝師甘日文、市信訪局副局長黃品東、蒙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髮軍等3名市管幹部就因存在問責清單所列問題被問責追究。

陽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4月23日,陽朔縣紀委監委通報該縣葡萄鎮楊梅嶺村委、下岩村委、洞村村委、周寨村委共計4起改變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目前,相關責任人已接受黨紀政紀處分。

1、2006年至2014年間,陽朔縣葡萄鎮楊梅嶺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422889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維修、架橋、村委樓部分改建等專案、城鄉清潔工程中垃圾場的征地、修建及垃圾的轉運和清理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委支書楊四八同志、村委時任主任廖祖仲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委時任副主任楊文佑同志、村委委員廖先伍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009年至2013年間,陽朔縣葡萄鎮下岩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267199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維修、水利建設、征地補償、城鄉清潔工作、訂購報刊雜誌、交納稅款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羅小林同志、村委主任石玉旺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時任副主任呂有崇同志、村委“兩委”委員劉運付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06年至2014年間,陽朔縣葡萄鎮洞村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將240500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于各自然村道路建設維修、人飲工程征地、村委幹部發放護林工資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縣人大代表莫橋貴同志、村委時任主任徐自甯同志、村委副主任秦建運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時任計生專幹徐(如生)仁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2010年至2015年間,陽朔縣葡萄鎮周寨村委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生態公益林資金使用的規定,分七次將282503.5元生態公益林資金與其他辦公經費混合使用於各自然村道道路維修、贊助諸葛亮文化節、贊助村委老年協會、維修村委樓、維修村內魚塘、安裝村委自來水及村委各項日常等開支,改變了生態林公益林資金的使用方向。村支書、縣人大代表陽運桂同志,村委主任諸葛三五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兩委”委員劉長成同志,村委兩委委員、兼任村委出納諸葛從壽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 源:柳州日報、清廉魚峰、中央紀檢監察網、廣西紀檢監察網、廣西日報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