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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收“紅包”30萬 套取11萬公款發放津貼

廣東省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快報訊 記者黃瓊 通訊員粵紀宣報導 環保局局長和副局長聯手套取公款發福利,結果雙雙被降級為科員(副主任科員)。 五一、端午節前夕,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廣東省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省紀委指出,這4起收受“紅包”禮金、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補貼和公車私用問題,從發生時間看,全部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以後,有的還延續到2017年,是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從問題表現看,都是為了謀取私利,向管理服務物件和公款公物伸手;從涉案人員看,都是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

相關人員被嚴肅查處,充分說明糾正“四風”決沒有休止符,全面從嚴治党永遠在路上。 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訓,切實把自己擺進去,加強黨性修養,牢記紀律規矩,管住欲望私情,珍惜操守名節,破除特權思想,既帶頭抵制“四風”,又落實好管隊伍改作風的責任,發揮“頭雁效應”。

省紀委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繼續緊盯收送“紅包”禮金、公款旅遊、公款大吃大喝、違規發放津補貼和違規公務用車等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緊盯領導幹部這一“關鍵少數”,緊盯重要時間節點,抓住五一、端午易發多發問題,對“四風”問題露頭就打,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堅決打消一些黨員幹部的僥倖心理,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1 違規收受“紅包”37次近30萬元

經查,2013年至2016年春節、中秋節日期間,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原副局長曾志軍利用職務影響,先後37次收受8家公司所送“紅包”禮金共計人民幣21萬元、港幣12萬元。 曾志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7年9月,曾志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違紀款被收繳。

2 考察期間公款遊洱海、進“KTV”

2018年1月,羅新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南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違紀款被收繳。

3 違規套取11萬公款發津補貼

經查,2015年1月,河源市龍川縣環保局時任黨組書記、局長陳志堅與時任副局長劉永輝合謀,通過編制虛假資料等方式,套取國家生態縣域考核專項經費11.5萬元,其中6.6萬元用於給該局部分人員發放春節補助(陳志堅、劉永輝和該局原副主任科員、出納黃新雲各領取1萬元),4.9萬元用於結清賒購油茶欠款。

2018年1月,陳志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劉永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黃新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款被收繳。

4 公車私用長達半年

經查,2017年4月湘橋區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後,潮州市湘橋區官塘鎮水利所所長李殷裕仍將公車開回其居住社區,供其上下班和週末使用,時間長達半年。

2018年3月,李殷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款被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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