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日報/濱州網訊1月29日, 無棣縣法院開庭審理楊某訴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庭審過程中, 作為重要證據的銀行帳戶流水明細卻是模糊不清的, 而當細細追究, 死者本人從未在工商銀行開過銀行帳戶。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2017年, 楊某的父親楊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楊某及家人起訴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 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事故發生前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有關損害賠償的費用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庭審結束後, 承辦法官到工商銀行進行了調查, 卻發現楊某某從未在工商銀行開戶。 經銀行工作人員核實, 這份銀行流水明細中涉及到三人帳戶, 但均不是楊某某的帳戶。 證據越發可疑。 承辦法官又來到勞動合同指向的公司進一步核實情況, 該公司負責人卻說這份勞動合同、工資表都不是他們公司出具的。
承辦法官又對楊某進行了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