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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銀行流水來騙更多保證金 無棣一村民被罰款5000元拘留10日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1月29日, 無棣縣法院開庭審理楊某訴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 庭審過程中, 作為重要證據的銀行帳戶流水明細卻是模糊不清的, 而當細細追究, 死者本人從未在工商銀行開過銀行帳戶。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2017年, 楊某的父親楊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楊某及家人起訴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 農村居民能夠提交其在事故發生前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生活滿一年的,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有關損害賠償的費用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庭審中, 楊某也提交了其父楊某某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表以及中國工商銀行的帳戶流水明細, 用以證實父親生前一直在縣城一家公司上班, 應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 但是細心的法官發現, 楊某提供的銀行帳戶流水明細上的公章加蓋模糊不清、紙張也有異樣……

庭審結束後, 承辦法官到工商銀行進行了調查, 卻發現楊某某從未在工商銀行開戶。 經銀行工作人員核實, 這份銀行流水明細中涉及到三人帳戶, 但均不是楊某某的帳戶。 證據越發可疑。 承辦法官又來到勞動合同指向的公司進一步核實情況, 該公司負責人卻說這份勞動合同、工資表都不是他們公司出具的。

承辦法官又對楊某進行了詢問,

並明確表示, 通過偽造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楊某最終承認他提供的勞動合同、工資表以及銀行帳戶流水明細是自己偽造的, 從一家小列印社列印來的。 楊某的行為符合《民事訴訟法》關於妨礙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 無棣縣法院作出了對楊某罰款5000元, 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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