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楠
生態環境部近日密集公佈了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這是近年來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的體現。 嚴格的環境執法打擊了違法企業的“黑色增長”, 優化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維護了人民群眾和守法企業的合法利益, 獲得群眾點贊, 贏得守法企業擁護。
不管是近日公佈的環境違法企業, 還是持續查處的“散亂汙”企業, 其共同點都是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 換取一己之利。 這些企業大量存在無環評手續、未安裝治汙設施、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偷排直排、資料造假等行為, 想方設法壓縮環保投入,
企業逃避治汙責任, 野蠻生長, 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多年來, 一些地方對“黑色增長”方式抱殘守缺, 企圖為環境違法企業“開綠燈”, 獲取當地一時的經濟增長。 這是典型的“殺雞取卵”, 是根深蒂固的GDP至上舊政績觀作祟。 其實, 這些地方沒有真正算清楚長遠賬。 違法企業往往給當地留下生態環境破壞的爛攤子, 整治和修復的費用遠遠超過其創造的那點“黑色”經濟利益。 同時, 由於違法企業相對具有價格優勢, 擠佔了環境友好企業的發展空間, 而後者正是轉型升級、高品質發展所需要的企業。
環境執法打擊了環境違法企業, 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地方黨委、政府敲響了警鐘, 斬斷了“黑色增長”的利益鏈。 越來越嚴格的環境執法警示著企業和地方政府:依靠資源消耗、不計環境成本來獲取經濟利益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 實踐已經證明, 污染欠帳已成為某些地方經濟發展的瓶頸, 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補上生態環保這塊“短板”。 唯有保護好生態環境, 培育新動能、新的增長點, 堅持走綠色發展之路, 才能有可持續發展的未來。
我們也欣慰地看到, 很多地方在依法整治違法企業的過程中, 並不是將其一關了之, 而是分類施治。 一方面, 持續污染環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