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報業辛迪加網站4月24日刊登美國耶魯大學傑克遜全球事務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斯蒂芬·羅奇題為《美國對中國的指控證據不足》的文章稱, 從表面上看, 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在3月22日公佈的所謂“301調查”報告中對中國的指控證據很充分。 在這份長達182頁的檔中, 美國貿易代表對中國的控訴看上去既緊迫又有說服力。 這份報告很快就成為特朗普政府對中國採取關稅和其他懲罰性貿易措施的依據。 在可能爆發的貿易戰中, 它成為一項有力的武器。 但不要上當。 該報告在幾個關鍵之處存在錯誤。
文章稱, 首先, 它指責中國“強制技術轉讓”, 稱美國企業在華經營必須先向中方移交專利技術和作業系統。 報告稱, 合資企業(即中外公司合作開拓新業務的一種模式)對外資方提出轉讓要求。 自1990年以來, 全世界共成立了11萬家合資企業和戰略合作聯盟, 目前, 中國境內的合資企業數量超過8000家。
文章稱, 重要的是, 美國和其他國家的跨國公司, 出於商業利益的考慮, 願意服從這種依法協商的安排。 這不僅是為了在中國迅速增長的國內市場站穩腳跟, 也是在中國這個低成本的離岸平臺提高經營效率的一種方式。
文章舉例, 摩根士丹利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在1995年合作成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 作者羅奇當時參與了這一經歷。
羅奇在文章中稱, 當時, 他們在與合作方一同創立中國首家投資銀行時, 的確曾分享美方的經營模式、專利產品和銷售體系。 但與美國貿易代表的指控不同, 他們不是被迫這樣做的, 他們有自己的商業目標, 希望在中國成立一家世界級的金融服務公司。 到2010年美方出售股權時, CICC已經非常接近這些目標了——同時, 摩根士丹利的股東獲得了豐厚的回報。
文章指出, “301調查”報告的第二個問題是, 它把中國對海外投資的關注(即中國的“走出去”戰略)描述成由國家主導的、旨在吞併美國的新興企業並獲得其專利技術的計畫。 事實上, 報告用了大量篇幅去控訴中國通過這類並購竊取外國技術的行為,
文章稱, 報告還指責中國通過不公平的工業政策, 憑藉國家提供的高額補貼, 從美國這樣的自由開放市場體制內, 非法獲得競爭優勢。 然而, 即使發達國家也依賴工業政策去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競爭目標。
文章舉例稱, 日本在20世紀70到80年代被稱為理性規劃發展的國家, 這支撐了日本的快速發展。 日本通商產業省用國家補貼和關稅保護本國的朝陽產業。 這種做法與德國令人印象深刻的德國經濟奇跡類似, 通過強有力的支持幫助德國中小企業發展。
文章指出,
文章指出, 美國貿易代表強調創新對國家未來的決定作用, 這是完全正確的。 但僅指責中國一個國家靠工業政策去實現這一目標, 卻非常虛偽。
文章稱, 總之, 看似權威的“301調查”報告, 是一份帶有偏見的政治檔, 它進一步煽動了美國國內的反華情緒。 美國貿易代表的控訴, 體現了一種令人尷尬的替罪羊心態, 美國已經變成了一個牢騷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