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產經新聞》4月25日發表了題為《防衛省就設立統合司令部進行最終協調》的報導。
記者24日獲悉, 防衛省已經就設立統合司令部進入最終協調階段。
防衛省計畫在定於年內修改的防衛計畫大綱及2019年度開始執行的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中寫明創設統合司令部的方針。
現有的綜合運用三大自衛隊的機構是統合幕僚監部。 身為自衛隊最高長官的統合幕僚長主要負責從軍事專業角度就自衛隊的使用向防衛相建言獻策, 在部隊運用方面執行防衛相的命令。
執行防衛相的命令, 指的是幕僚長向防衛相呈報意見,
目前設想的應對措施是組建一支統合任務部隊。 當彈道導彈來襲時由空自航空總隊司令官擔任統合任務部隊指揮官, 而當西南方向離島受到攻擊時則由海自的自衛艦隊司令官或陸自的陸上總隊司令官擔任統合任務部隊指揮官。 但是這種設計只能應付單一的戰鬥局面,
所以才要新設統合司令部, 統合司令官將掌握所有已經發生的事態, 並對接下來可能出現的事態做出分析。 相應的, 部隊運用方面也將直接依賴防衛相的判斷, 從而實現迅速、準確的指揮。 如果設置了統合司令官一職, 那麼統合幕僚長也就將專心扮演與首相官邸溝通的角色。
一種主流的方案是, 將統合司令部獨立於統合幕僚監部。 也有方案主張, 現階段統合司令官將與指揮陸海空自的各司令官平級, 一旦陸海空的教育訓練和補給也都歸屬統合司令部管轄後, 就將升級為更高一級的機構, 同時不再設統合任務部隊指揮官一職。
資料圖片:日本防衛省。 (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