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市環保局局長壽子琪做客《2018民生訪談》時透露:
本週一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2018版)》。
2018版《預案》將“經監測預測”的提法, 全部修改為“經預測”。 當預測有重污染時, 提前三天發佈內部預通報,
修訂後的《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 啟動門檻在長三角地區和國內所有空氣品質未達標城市中已是最低。
例如, 對應急回應期間工地、道路、堆場等沖洗作業頻次進行了量化。
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今年即將牽頭制定長三角區域空氣重污染應急聯動方案, 為與之銜接, 《預案》增加了“重大活動保障期間, 根據國家和長三角區域聯動的要求, 按程式啟動相應等級的預警”的提法。
環保部門有話說
隨著啟動門檻的降低, 本市空氣重污染預警的啟動次數將明顯增加, 但這並不意味著空氣品質變差了, 而是各區、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污染程度還沒到重度的時候, 就提前開展應急減排, 努力緩解空氣污染程度。
預警啟動增加後,
2016版《預案》修訂背景
2016年12月14日發佈的2016版《預案》, 對規範落實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和污染“削峰”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隨著本市空氣品質大幅改善, 2016版《預案》的“短板”逐漸顯現:
1、預警啟動的提前量不足。
原預警啟動條件兼顧監測和預測情況, 通常要等到實況已達到中度污染及以上才啟動預警, 應急回應措施的減排效果不能夠及早發揮;
2、預警啟動門檻偏高。
隨著本市空氣品質的不斷改善, 重污染發生的概率有所下降, 達到黃色預警以上啟動條件的機率較低,
3、部分應急回應措施提法較為原則。
《預案》中部分強制性措施無法進行量化考核, 不利於從嚴落實和執法檢查。
針對這些“短板”, 《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