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愛學習, 因此高中畢業以後我就去社會上闖蕩了。 所幸我這個人還有點本事, 因此後來我就有了自己的生意。 而且我也認識了小美。
小美也是個有本事的人, 在我的第五家連鎖超市開業的時候, 她的飯店也成為我們那裡的招牌。 小美那個人比較強勢, 喜歡控制我, 而我這個人又比較散漫, 而且平時我們的生意都很忙, 所以交流就比較少。 因此結婚十年, 我和小美的感情受到了很大的衝擊, 而且一年中, 有大半年我們都是分居的。
後來因為我媽的身體不行了, 於是我就想給我媽找個保姆。 後來芬芬就到了我們家。 芬芬是農村出身的大學生, 剛畢業因為沒有關係所以就沒有找到好的工作。 然後就來我們家當保姆了。
芬芬因為出身在貧困的家庭,
所以家務活做的很好。
我對她很滿意,
後來相處久了之後,
我就發現芬芬是一個很懂事的女孩,
不但溫柔,
而且還很崇拜我。
於是慢慢的,
我就對芬芬動心了。
雖然我們相處不到一年的時間, 但是在芬芬的身上, 我找到了久違的愛情的感覺。 後來我就想娶芬芬了。 於是我就和老婆提了離婚。 結果我老婆並不同意和我離婚,
說我如果離婚的話, 那就一輩子也不要見兒子了。 而且芬芬也明確和我表示, 如果不和老婆離婚的話, 她是不會跟我的。 我媽知道了我的事情以後, 也勸我要以家庭為重, 即使不考慮老婆, 也要考慮考慮孩子。
可是人活在世上, 不是應該要快樂嗎?既然兩個人在一起不快樂了, 為什麼還不離婚放過彼此呢?現在我真的很為難, 大家說, 我要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