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的觀點是孟濤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原因如下……”4月25日, 市檢察院二樓, 首屆咸甯市公訴人與律師論辯賽預選賽如火如荼進行。
圖為論辯賽現場
比賽採取單人對抗論辯形式, 分為發表意見、自由辯論、總結陳詞三個階段。 來自市縣兩級院22名選手分成11組, 以抽籤形式確認比賽順序與控辯角色, 圍繞事實分析、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展開激烈對抗。 雙方唇槍舌劍,
控 vs 辯
案例一:
葉某于淩晨二時許潛入某村村民王某家行竊。 王某被驚醒,拉開電燈大喊一聲“是誰”,葉某奪門而出,王某見屋內被翻得淩亂,意識到被竊,隨手操起一根水管追出,二人先後跑至村外數百米遠,王某邊追邊喊“站住、不然打死你”。 葉某見路邊有一個廢棄工地上的建築物,就往裡鑽,王某又撿起一塊磚頭,緊追不捨,追至二樓時,王某扔出磚頭,擊中葉某大腿,葉某繼續往上爬時,失足一腳踩空,從樓梯上摔到一樓地面,王某又翻身到樓下,見葉某已經不動了,踹了兩腳,認為葉某已摔死,遂離去。 經法醫鑒定,葉某系肋骨骨折骨刺刺破肝臟等部位,引發體內大出血而死亡,死亡時間為淩晨六時。
控方:王某的行為構成犯罪。
辯方:王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1
赤壁市院:毛愛
1
市院:李多銳
2
嘉魚縣院:江麗娟
2
咸安區院:謝雲龍
3
通城縣院:盧明
3
市院:喬謙
案例二:
黃某原系某市市委副書記,其和該市一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劉某系同鄉。2013年至2015年,黃某利用其擔任市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劉某的請托,為劉某公司專案開發提供幫助。期間,劉某幾次流露出要對黃表示感謝。2016年春節期間,劉某及家人到黃某家做客,欲送黃某10萬元人民幣表示感謝,黃不肯接受。後在吃飯喝酒過程中,劉某見黃某家存有大量高檔酒,即向黃某提出:“你家這麼多酒也沒什麼用,我公司招待應酬正好需要,不如你拿些酒給我,我付你錢。”隨即劉某將帶來的10萬元錢給黃某,黃某將家中部分五糧液、茅臺酒給了劉某。經鑒定,黃某給劉某的酒價值人民幣5萬元。
控方:黃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辯方:黃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4
通城縣院:張婷
4
赤壁市院:杜斯
5
通山縣院:徐維
5
崇陽縣院:黃蒲
6
嘉魚縣院:劉犇
6
赤壁市院:沈卓
案例三:
201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2 時許,張某(男)因與李某(女)之間發生感情糾紛,李某要求與其分手,張某不忿,攜帶自己家中的小型液化氣瓶和打火機來到李某家中,聲稱如果分手就要點燃液化氣瓶,後被社區保安制止。社區保安將雙方帶至臨江派出所接受處理。此時,臨江派出所大部分民警正在外出執行緊急任務,留守派出所的僅有 1名民警。適逢即將上任的薑某(已經組織部門任命,由區政府到臨江派出所任所長,要求其於 10 月 8 日報到)到臨江派出所熟悉工作。見此情況,薑某即主動上前詢問。保安講述了大致經過後,薑某分別對張某、李某進行詢問。詢問中,張某表示自己是一時衝動,保證以後不會再犯。薑某要其寫下保證書後,詢問李某是否接受調解。李某有些猶豫,薑某即說:“一夜夫妻百日恩,浪子回頭金不換。”李某見狀表示同意。姜某遂對張某進行批評教育後讓兩人各自回家。當晚7 時許,張某喝酒後越想越生氣,遂再次持液化氣瓶闖入李某家中並點燃,造成李某當場死亡、2 名群眾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 40 萬元。
控方:姜某的行為構成怠忽職守罪。
辯方:姜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7
市院:高源
7
咸安區院:王偉
8
通城縣院:黎瑤
8
通山縣院:程修穎
9
通山縣院:鄧江華
9
通山縣院:徐宏紅
案例四:
某日淩晨,張山駕駛汽車不慎將騎車人李偉撞成重傷。後張山找到孟濤駕駛的計程車送李偉去醫院。途中,張山對孟濤謊稱要去旁邊的自動售貨機買東西,然後下車逃逸。孟濤發現張山逃逸後,考慮到李偉傷勢嚴重,擔心被誤認為肇事者,遂開車將李偉放置在醫院門口後離開。一個小時後,李偉被發現送進醫院槍救,終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控方:孟濤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辯方:孟濤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10
崇陽縣院:張勉勵
10
嘉魚縣院:陳繼鳳
11
通城縣院:馮瑞雪
11
市院:塗建凱
比賽結束,經評委綜合評定,12名選手入圍。據悉,此次預選賽旨在積極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和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提升公訴人出庭能力,強化全市公訴隊伍業務素能。12名入圍選手將進行專業培訓,並與12名律師選手共同參加5月下旬“首屆咸甯市公訴人與律師論辯賽”的決賽。
圖為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金保作點評
賽後,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金保從論辯禮儀、論辯技巧、案例選取等方面進行了客觀、全面點評,並要求各地以此次論辯賽為契機,強化培訓學習,提升公訴幹警知識儲備及案例分析、文書製作、論辯、出庭公訴等專項能力,全面提高隊伍戰鬥力。
來源|咸寧檢察
通城縣院:盧明
3
市院:喬謙
案例二:
黃某原系某市市委副書記,其和該市一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劉某系同鄉。2013年至2015年,黃某利用其擔任市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劉某的請托,為劉某公司專案開發提供幫助。期間,劉某幾次流露出要對黃表示感謝。2016年春節期間,劉某及家人到黃某家做客,欲送黃某10萬元人民幣表示感謝,黃不肯接受。後在吃飯喝酒過程中,劉某見黃某家存有大量高檔酒,即向黃某提出:“你家這麼多酒也沒什麼用,我公司招待應酬正好需要,不如你拿些酒給我,我付你錢。”隨即劉某將帶來的10萬元錢給黃某,黃某將家中部分五糧液、茅臺酒給了劉某。經鑒定,黃某給劉某的酒價值人民幣5萬元。
控方:黃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辯方:黃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4
通城縣院:張婷
4
赤壁市院:杜斯
5
通山縣院:徐維
5
崇陽縣院:黃蒲
6
嘉魚縣院:劉犇
6
赤壁市院:沈卓
案例三:
201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2 時許,張某(男)因與李某(女)之間發生感情糾紛,李某要求與其分手,張某不忿,攜帶自己家中的小型液化氣瓶和打火機來到李某家中,聲稱如果分手就要點燃液化氣瓶,後被社區保安制止。社區保安將雙方帶至臨江派出所接受處理。此時,臨江派出所大部分民警正在外出執行緊急任務,留守派出所的僅有 1名民警。適逢即將上任的薑某(已經組織部門任命,由區政府到臨江派出所任所長,要求其於 10 月 8 日報到)到臨江派出所熟悉工作。見此情況,薑某即主動上前詢問。保安講述了大致經過後,薑某分別對張某、李某進行詢問。詢問中,張某表示自己是一時衝動,保證以後不會再犯。薑某要其寫下保證書後,詢問李某是否接受調解。李某有些猶豫,薑某即說:“一夜夫妻百日恩,浪子回頭金不換。”李某見狀表示同意。姜某遂對張某進行批評教育後讓兩人各自回家。當晚7 時許,張某喝酒後越想越生氣,遂再次持液化氣瓶闖入李某家中並點燃,造成李某當場死亡、2 名群眾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 40 萬元。
控方:姜某的行為構成怠忽職守罪。
辯方:姜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7
市院:高源
7
咸安區院:王偉
8
通城縣院:黎瑤
8
通山縣院:程修穎
9
通山縣院:鄧江華
9
通山縣院:徐宏紅
案例四:
某日淩晨,張山駕駛汽車不慎將騎車人李偉撞成重傷。後張山找到孟濤駕駛的計程車送李偉去醫院。途中,張山對孟濤謊稱要去旁邊的自動售貨機買東西,然後下車逃逸。孟濤發現張山逃逸後,考慮到李偉傷勢嚴重,擔心被誤認為肇事者,遂開車將李偉放置在醫院門口後離開。一個小時後,李偉被發現送進醫院槍救,終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控方:孟濤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辯方:孟濤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10
崇陽縣院:張勉勵
10
嘉魚縣院:陳繼鳳
11
通城縣院:馮瑞雪
11
市院:塗建凱
比賽結束,經評委綜合評定,12名選手入圍。據悉,此次預選賽旨在積極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和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提升公訴人出庭能力,強化全市公訴隊伍業務素能。12名入圍選手將進行專業培訓,並與12名律師選手共同參加5月下旬“首屆咸甯市公訴人與律師論辯賽”的決賽。
圖為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金保作點評
賽後,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金保從論辯禮儀、論辯技巧、案例選取等方面進行了客觀、全面點評,並要求各地以此次論辯賽為契機,強化培訓學習,提升公訴幹警知識儲備及案例分析、文書製作、論辯、出庭公訴等專項能力,全面提高隊伍戰鬥力。
來源|咸寧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