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落實中央政法委、綜治委、公安部《關於集中打擊整治農村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檔精神和公安部嚴厲打擊整治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部署,
一、國家法律已嚴令禁止各種賭博行為, 凡利用麻將、紙牌、遊戲機、網路等各種工具或形式進行賭博活動的, 依法予以懲戒。
二、嚴禁設置賭博場所並從中“抽頭放水”, 嚴禁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護傘”、充當保鏢, 嚴禁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 為賭場接送參賭人員, 違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從重處罰,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賭博提供條件,
四、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中用作賭資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均屬於賭資, 依法予以收繳;賭博工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依法予以收繳、追邀、沒收。
五、因賭博產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為索取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實施的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傷害、綁架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參與賭博, 不夠刑事處罰的, 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七、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查處賭博違法犯罪行為,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 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八、主動到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 檢舉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的, 或者出於他人脅迫、誘騙參與賭博活動的, 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九、凡參與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或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 在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 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十、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賭博違法犯罪活動。 對舉報賭博違法犯罪行為,
舉報電話:23247110、133674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