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和父親離婚以後, 我和爸爸相依為命, 在我小的時候因為家裡非常的貧窮, 所以父親都沒有再娶媳婦, 因為沒有女人願意跟著他。 無奈之下父親決定好好的努力等到有錢了一定娶一個漂亮的媳婦。 我小時候不理解爸爸有了我這個女兒, 為什麼還要娶媳婦呢?但是長大了我知道, 這是正常的需求, 所以等到後來父親娶小媽的時候我並沒有反對, 反而非常的支持。
我大學畢業以後, 有了穩定的工作, 經常給父親往家裡打錢, 父親的生活過的好了, 村裡的寡婦自然也就想著跟父親在一起了, 父親最終找了一個最漂亮的寡婦想著結婚, 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就同意了, 小寡婦同意結婚, 但是想著要些彩禮錢, 我覺得雖然人家是寡婦, 但是帶著一個兒子, 肯定需要要些錢自己和兒子也有個交代, 所以想也沒想就同意了, 彩禮錢五萬還是我東拼西湊給父親的。
結婚以後, 父親和小寡婦的生活過的還是不錯的, 我對父親也算是放心了, 我每年每月都會按時給他們打生活費, 當然生活費已經翻倍了因為我知道家裡多了一個人花銷就會多, 可是我不知道其實父親和小寡婦把錢都給了寡婦的兒子。
不過小寡婦說會照顧好我的父親, 至於他兒子過的實在是不好, 接濟一點就接濟一點吧, 我想著也是雖然是繼母的兒子也算是我的弟弟, 我為了讓父母過的好一點, 決定每個月多給他們一點錢, 繼母對我是感恩戴德的。
後來家裡面搬遷了, 我想著給他們在我的附近買一個房子, 這樣方便照顧他們, 畢竟繼母也照顧了我父親那麼多年, 我應該像親生母親一樣對他, 我就把這個提議告訴了他們, 結果父親說沒有錢買房子了要來我家裡住, 我問明白了才知道原來搬遷的補償款, 被繼母給了他的兒子買婚房了。
我聽到這件事情之後真的非常的憤怒, 那是我父親養老的錢, 全部都搬空了, 這樣以後父親怎麼生活, 我這是一個人養著繼母和繼母兒子一家, 這樣的日子根本就沒辦法過, 後來我無奈的把繼母告上了法庭, 因為繼母沒有跟父親註冊結婚, 所以他的兒子沒有繼承權。 這些拆遷款都是父親自己的, 這些錢要回來之後我給父親賣了房子, 放在自己身邊自己照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