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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5000輛共用電動車將上牌 不鼓勵大規模發展

泉州5000輛共用電動車將儘快上牌

東南網4月26日訊因無牌上路、沒有保險、管理混亂等問題, 共用電動車在漳州被叫停。 其實, 早從去年12月起, 共用電動車就開始在泉州街頭抛頭露面, 市民們對這款出行更便捷的共用車輛稱讚有加。

但漳州共用電動車遇到的問題, 在泉州區域也早在媒體上屢屢引發質疑。 泉州市交通運輸委消息, 泉州市場共投放約5000輛共用電動車, 均為哈羅電單車, 雖未明令禁止共用電動車, 但也不鼓勵它大規模發展。

哈羅單車泉州地區負責人表示, 他們的電單車有列入泉州目錄,

將儘快按規定為共用電單車上牌。

記者體驗:車身輕便 需定點還車

“電單車比自行車方便一些, 騎行時省力不少。 ”昨日上午, 在泉州市區南俊路一停車點, 記者發現, 電單車比自行車並沒有重多少, 只是重心相對靠後。 通過平臺掃描車上的二維碼後, 即時地圖顯示, 在南俊路有8輛哈羅電單車可供使用, 同時提示“電單車需定點還車”。

隨後, 記者體驗了一把哈羅共用電單車。 用車前, 需在平臺繳納199元押金, 借車成功後, 手機會顯示出所用車輛的剩餘電量。 此外, 用車期間每30分鐘收費2元。 和普通電動車相比, 哈羅電單車的動力明顯小得多, 因為品質和體積較小, 行進也比較平穩。

“我們同事中, 使用的人很多。 ”在豐澤廣場附近的電單車停放點,

一銀行員工陳女士告訴記者, 因為更省力, 不少騎共用自行車上班的同事都改用共用電單車。

記者注意到, 與漳州情況相同, 泉州所有的哈羅共用電單車均未上牌。 儘管有電子圍欄規範使用者定點停車, 但有的電單車停放仍然比較隨意。

部門說法:泉州未禁止 不鼓勵大規模發展

“目前, 共用電單車在泉州投放了5000輛左右。 ”泉州市交通運輸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國家交通運輸部明確表態“不鼓勵共用電動自行車的發展”, 泉州市交運委也持一樣的態度, 不鼓勵相關企業大規模投放。

按照市里安排, 共用單車的管理, 由交運委牽頭綜合協調, 工商牽頭企業登記註冊等源頭監督, 行政執法局牽頭市容監管, 市政公用事業局牽頭規劃建設。

而《泉州市中心市區共用單車規範管理意見產品目錄》, 公司將儘快為電單車上牌, 也將堅定地配合部門進行管理。

軍蓉稱, 之所以在上牌環節一波三折, “是因為電動車新國標於今年年初正式頒佈, 已經列入地方產品目錄, 但還未正式上牌的電動車產品需要重新審核認證, 延遲了相關批次車輛上牌的進展。 本次重新被納入《目錄》, 意味著哈羅助力車已通過電動車新國標的認證檢測, 基本敲定哈羅助力車可以在不久之後完成上牌工作。 ”

根據泉州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官網4月10日發佈的《泉州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增補通告》, 2018年第10批增補名單目錄中, 蘇州龍躍鋰動車輛有限公 司 申 報 的 瓏玥TDN1708Z型 號 電 動車,

即為目前泉州市區投放的哈羅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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