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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 過道房不作為入學資格

昨日, 朝陽區公佈了2018年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過道房、車庫房以及空掛戶等情況, 均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學校, 接收在劃定片區內以隨機派位元的方式分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據悉, 小學入學條件為:凡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朝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位址(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 或本市外區戶籍無房家庭長期在朝陽區工作、居住,

符合在朝陽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在朝陽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憑勞動合同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等條件的適齡兒童, 可免試就近入學。

初中入學條件為:凡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朝陽區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和已經辦理回朝陽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外區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可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朝陽區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實施記錄管理, 實際居住位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

原則上小學六年內、初中三年內只提供實際居住位址服務範圍內的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區教委按相對就近原則, 按照學校服務範圍,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志願(或意向)進行派位入學。 北京晨報記者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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