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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校園埋藏復仇的種子 安徽省教育廳發文嚴懲校園欺淩

未來網(www.k618.cn中央新聞網站)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馬慧娟)19名學生受傷,其中9名學生死亡,其餘10名傷者中出現2名危重患者,全部正在全力救治中……4月27日18時10分許,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在放學途中遭遇的惡性襲擊事件,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無數家長、學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心,被緊緊地揪著,一時陷入了莫大的哀痛之中。

據@米脂公安,嫌疑人趙某某,男,漢族,1990年1月20日生。 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學時受同學欺負,遂記恨學生,持匕首殺人。 一時間,校園欺淩、校園暴力的話題,再次升溫,純潔的校園緣何成為埋藏復仇種子的地方?各方都在叩問。

圖片來源於網路。

為防治學生欺淩行為,2018“五一”假期來臨前,安徽省教育廳正式發文,向學生欺淩行為“亮劍”,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並印發了《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特別強調,尤其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殘疾兒童、女童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家校聯繫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學生受到欺淩傷害。

根據《方案》,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淩的學生,學校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 對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淩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淩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

安徽省教育廳還明確,在學校日常教學管理中,各地、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

《方案》指出,中小學生欺淩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方案》要求,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淩工作的科(股)室並向社會公佈,學校成立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形成上下聯動、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關注“三位一體”工作合力,妥善處理學生欺淩重大事件。

同時,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淩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各部門要加強協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淩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方案》提到,要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不良傾向學生、宿舍、晚自習等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管理,杜絕管制刀具被帶入學校。 加強師生聯繫,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淩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干預。 同時,通過加快推進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

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

《方案》中還明確,對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淩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淩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有關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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