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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隨手拍 “曬”交通陋習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陳暉)4月25日,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 從4月25日至8月25日,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全民隨手拍·曬交通陋習”活動, 以進一步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法治意識, 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良好交通環境。

此次活動, 群眾可以利用手機、相機、攝像機、行車記錄儀、廣電車盒子等攝錄器材, 以照片、視頻的形式, 記錄市、縣內發現的交通違法、陋習等行為, 並在現場攝錄後48小時內, 上傳至拍攝地轄區交警大隊微信平臺。 市、縣兩級交警部門微信公眾號名稱分別為甯德交警微發佈、蕉城交警、東僑交管微發佈、古田公安、屏南交管微發佈、周甯交警微發佈、壽甯交警微發佈、福安交警、柘榮交通警訊、福鼎交警微發佈、霞浦交警。

拍攝內容主要為機動車加塞搶行、逆行、不按道行駛、違法變道、違法超車;機動車輛、行人闖紅燈;機動車違法佔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非機動車違法佔用機動車道、違法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違法佔用應急車道或導流線, 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駕駛機動車使用手機;公路、旅遊客運車輛、農村客運班車、農村麵包車、校車、二輪摩托車超員;三輪汽車、低速貨車、三輪摩托車、拖拉機違法載人;貨車、三輪摩托車、拖拉機人貨混裝、載貨超長、超寬、超高;駕乘二輪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等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違法和交通陋習。

交警部門提醒, 同一地點需至少拍攝2張以上照片, 能清晰反映違法車輛號牌、外觀特徵及違法事實, 盡可能反映違法事件周邊景象、違法人的體貌特徵。 拍攝影像、圖片必須真實反映現場情況, 不得偽造、變造, 做任何後期處理或數碼合成, 嚴禁盜用網路圖片, 一經查實, 取消獎勵, 相關法律後果由拍攝者自負。 現場拍攝視頻、照片須在48小時內上傳, 採集視頻原則上不超過30秒。

主辦方將對“隨手拍”參與者(即視頻、圖片拍攝者)、提供者進行獎勵, 具體獎勵辦法各縣(市、區)不同。 支隊將對照片、視頻被採用即在“甯德交警微發佈”平臺曝光的, 給予每條50元的話費獎勵。

同一微信號拍攝同一種違法行為, 只予以獎勵一次。 交警特別強調, 拍攝者在拍攝時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 複雜路段和危險時段不要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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