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有六類高考生可獲得5分至20分不等的加分, 其中臺灣省籍的考生可以加10分, 另外還有五類高考生可享受優先錄取照顧政策, 具體是哪幾類考生呢?快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兩類考生可加20分
01
烈士子女;
02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三類考生可加10分
03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04
臺灣省籍考生;
05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一類考生可加5分
06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
五類考生可優先錄取
01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
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在航太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 應予以優先錄取。
02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 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03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 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04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 優先錄取。
05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 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 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最高一項分值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 不作累計加分, 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