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靠‘刷單’賺點錢, 不想卻‘刷’出了一身債, 現在的騙子太可惡了。 ”近日, 大學生小李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檢察院回答承辦檢察官的詢問時說。
事情要從小李去年暑期的兼職說起。
“用你的身份資訊和銀行卡, 去手機店辦理分期貸款。 我幫你還款, 你自己不用還, 還能拿到400元的報酬。 ”2017年7月, 犯罪嫌疑人尚某對正在找兼職的小李說, “另外, 你還可以讓你同學朋友也去辦理手機分期貸款業務, 每辦理一單, 我給你200元的好處費。 ”為了獲得小李的信任, 尚某謊稱自己是為了刷業務量, 並讓小李告訴辦理手機分期貸款業務的同學“只是‘刷單’,
令學生們想不到的是, 尚某只進行了3次還款後便不再還款, 也沒有“撤單”, 未還貸款高達49萬余元, 學生和家長均收到貸款公司的催款短信和電話。 一些家長報警後, 尚某在同年9月被抓獲。 承辦檢察官在受理案件依法進行審查的同時, 積極督促犯罪嫌疑人還款, 以減輕被騙學生的還款壓力, 盡力保護學生們的征信記錄不受影響。 截至目前, 尚某已還款30余萬元。
“以後要注意識別兼職資訊的真實性, 不要隨便使用個人資訊進行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