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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勝執行難|江淮風暴之雨法攻堅(十二)

八個一批之特色執行案例

兩地法院高效聯動協作 力促案件成功執結

近日, 在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和蕪湖市鳩江區法院的通力協作下, 成功將被執行人錢某位於北京海澱區的一處房產查封拍賣, 力促兩件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16年11月, 馬鞍山某混凝土公司與馬鞍山某建設公司簽訂混凝土購銷合同。 合同簽訂後, 該專案由錢某負責實際施工。 後因混凝土款項未按約支付, 該混凝土公司將該建設公司及錢某起訴至法院。 後經調解, 雙方達成調解協定, 由錢某向混凝土公司支付貨款400余萬元,

建設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調解書生效後, 錢某未按照調解書要求支付貨款, 混凝土公司遂於2017年11月向雨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雨山法院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後, 立即對被執行人錢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 發現其在北京海澱區擁有一處房產並立即對該房產進行查封。 就在準備處置期間, 蕪湖市鳩江區法院執行局發來函件, 說明該院也有涉及錢某的執行案件, 且執行標的較高, 希望能夠相互協作, 將被查封的房產移交鳩江區法院執行。 雨山法院同意配合, 但要求拍賣後的房款優先償付該院案件。 兩地法院達成一致後, 鳩江區法院完成拍賣流程後, 於今年4月初將400多萬元執行款匯入雨山區法院帳戶。

至此, 在兩地法院通力合作下, 兩起執行案件得到圓滿執結, 實現了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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