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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光伏電站沒有做到這些就算違法!

現在, 光伏發電的興盛, 在很大原因上得益於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非常認可安裝光伏電站了, 而且還能得到實實在在的高收益, 但是我們也要瞭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 來規避風險。 現在河南光伏發電就和大家探討一下在投資、建設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光伏專案的法律常識。

一、除了屋頂資源, 農用地不能隨意佔用

如果用戶在自家屋頂安裝光伏電站之後, 還想在農業大棚等農光互補模式下再開發光伏電站的, 應該提前向當地國土部門諮詢具體事項。 除此之外, 如果還要佔用其他農用地, 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避免日後出現法律風險。

二、民營投資的光伏項目發包必須要招標

如果民營企業想要投資光伏電站, 一定要依法進行項目招標。 如果發包人和承包人不進行招商, 而是採用直接的簽約模式, 雙方將承擔因“應招標而未招”而導致的合同無效等風險。

三、租用業主屋頂要簽訂補充協議

現在, 不少使用者投資光伏電站, 可能會利用採取租用業主屋頂這種方式, 那麼投資人在選擇合夥人時, 一定要注意通過協力廠商征信機構對業主做信用評估,

降低風險。 此外, 建議投資人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等法律手段, 來降低業主拖欠電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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