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 我省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 嚴肅查處六類戶外廣告。
根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安排, 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重點對在本轄區內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發佈的, 以展示牌、電子顯示幕、燈箱、霓虹燈等為載體的戶外廣告;以交通工具、升空器具、高樓建築物等為載體的戶外廣告;以地下通道、車站、機場、重要路段等載體的戶外廣告進行集中整治。
據瞭解,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中, 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創新監管方式, 加大執法力度, 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執法聯動,
嚴查的六類戶外廣告包括:
涉及導向問題、政治敏感性問題及損害國家尊嚴和利益的戶外虛假違法廣告;
危害人身、財產安全, 洩露個人隱私的戶外虛假違法廣告;
含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金融投資、招商、收藏品等戶外虛假違法廣告;
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戶外虛假違法廣告;
群眾投訴舉報中反映強烈的戶外虛假違法廣告;
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廣告;
禁止發佈廣告的商品或服務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