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4月29日,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公佈, 按照《辦法》規定, 報考者需有本科及以上的法學專業背景或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2017年被稱為司法考試“末年”, 從今年起, 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報考條件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 今年2月5日, 司法部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司法部相關負責人稱, 截至3月7日, 司法部共收到各類意見建議2.8萬餘條。
記者注意到, 此次正式發佈的《辦法》對於報名條件的規定, 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同。
《辦法》考慮到了新舊銜接問題。 規定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 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 其中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
對於今年考生如何備考新調整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司法部負責人表示, 考試大綱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命題和備考的依據, 目前司法部正在制定今年的考試大綱, 擬于近期出版發行。 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將在年度考試公告中明確。 (記者王夢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