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 吉林延邊警方接男子李某某報警稱:女兒小新在家中死亡。 詢問中, 警方發現李某某陳述自相矛盾, 與監控不符。 大量證據前, 李某某交代了殺死女兒的過程:李某某稱, 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小新脾氣暴躁, 經常留宿在外, 社會關係複雜。 2月13日, 父女倆發生爭吵, 小新拿起水果刀試圖刺向李某某。 情急之下, 李某某撿起水果刀捅向小新的腹部。 但法醫鑒定顯示, 小新口部有淤青。 最終, 李某某承認, 其與妻子離婚後產生非禮女兒的想法。 小新為擺脫父親糾纏離家出走。 春節前, 小新在男友勸說下回家看看。
她男朋友應該很後悔勸她回家吧。
其實我覺得這個事用“非禮”形容都太輕了。
說是禽獸吧, 禽獸表示不想背鍋, 只有人才會這麼幹。
一直不明白父親是如何對自己女兒下的去手的, 直到聽到有人說:自己養大的搞一下有什麼事哦。
可是, 這種人根本就不配做父親。
有些父母真的是只關脫褲子造孩子, 之後的事都跟自己無關了。
早發現這種父母人渣的本性, 就應該早日脫離這個原生家庭。
孝順也不是愚孝。
對於這種人, 只有一句話可以說:
千刀萬剮, 死不足惜。
各位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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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