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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加強党的領導是機構改革的主線

2018年3月11日,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 “党的領導”正式被寫入憲法正文。 兩會期間, 從3月12日開始, 有6名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署名文章, 每篇6000字左右, 都是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3月17日,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獲得通過。 發表文章的6人, 分別是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丁薛祥、中財辦主任劉鶴、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中組部部長陳希、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和中宣部部長黃坤明。 每個人文章的切入點各有不同, 但無一例外透露出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一條主線,

那就是要“堅持和加強党的領導”。

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是因為目前的機構職能體系設置, 不完全符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不改革不足以解決新時代的社會主要矛盾, 也不足以滿足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解決人民關注問題的需求。 但無論怎麼改, 歸根結底, 是要完善和強化党的領導, 使各項事務的治理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準”。 堅持和加強党的領導, 必須貫穿整個改革的始終。 機構改革要推進, 党的領導是必須的, 而機構改革的目的, 就是要讓党的領導通過組織制度的完善更好地貫徹和落實。

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目的就是要建立“總攬全域、協調各方的党的領導體系,

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 聯繫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 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在党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

將“党的領導”寫入憲法正文

1982年制定的現行憲法, 已在憲法序言中確定了党的領導地位, 2018年的這次憲法修正, 則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句話, 寫進憲法正文, 深刻揭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間內在的統一性, 對於我們更加理性地認識和把握党的領導的重大意義, 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指導作用。

為了適應新時代黨和國家發展的新要求, 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 是從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 使黨總攬全域、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在國家運行機制和各項制度中具有更強的制度約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 有利於把党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實現全黨全國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一致, 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

這次憲法修正, 還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專門增加“監察委員會”一節, 並就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性質、地位、名稱、人員組成、任期任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等作出規定,

為監察委員會建立組織體系、履行職能職責、運用相關許可權、構建配合制約機制、強化自我監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據。 這一重要修改, 貫徹了黨的十九大關於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部署, 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大戰略決策, 展現出我們黨一以貫之推動社會革命和進行自我革命的勇氣和決心。

國家監察委與中央紀委合署辦公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 黨的十八大以來, 黨中央從全面從嚴治黨出發, 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 積極推進改革及試點工作並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

將改革實踐成果提煉上升為憲法規定, 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和充分的法理支撐。

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 黨中央機構改革共20條,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大舉措, 就是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 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 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 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這一重大機構改革, 使黨內監督實現了全覆蓋, 而之前的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範圍過窄。 這就要求適應形勢發展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 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真正把權力都關進制度籠子, 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監察機關列入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是推動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的重大制度設計。

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通過整合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和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力量,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將有效解決監察覆蓋面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健全党領導反腐敗工作的體制機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根據憲法制定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許可權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必將進一步推進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推動反腐敗鬥爭取得更大成效,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党的信心和信賴,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加強党的全面領導,首先要加強黨對涉及全域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這次機構改革的重中之重。

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的組建、升格和歸口管理

根據2017年4月發佈的《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黨的工作機構可以分為幾類:黨委辦公廳(室)(綜合部門)、黨委職能部門(負責黨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門)、黨委辦事機構(為加強跨領域、跨部門重要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而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黨委派出機關(為加強對特定領域、行業、系統領導而派出的工作機關)。

在黨中央層級,黨委辦公廳就是中央辦公廳;職能部門,包括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等;辦事機構,包括中央政研室、中央台辦、中財辦、中央外事辦、中央網信辦等;派出機構,則有中央機關工委等。

這次機構改革,新組建了3個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包括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

更名升格的也有4個,包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與資訊化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分別單設相應的辦公室。此前,它們都是領導小組,雖然也已經長期存在,但“領導小組”畢竟是黨政系統中常規治理方式之外的補充,並在特定時期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而平時卻難見身影,而且有些還沒有人員編制,甚至不印公章,不單獨行文。而現在升格為“委員會”,就成為常規的正式機構,人員編制等問題迎刃而解,還都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無疑使黨對重要領域、重要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能力得到加強。

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中央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工作,統一管理電影工作。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統一管理宗教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

而國家公務員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新聞出版管理職責、電影管理職責,國家宗教局、國務院僑辦等機構的工作職責都劃歸黨中央職能部門管理,對外加掛牌子。

此外,組建了新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組建了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對原有的機構進行了合併。

這次改革優化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機關黨建、教育培訓等部門職責配置,加強歸口協調職能,統籌本系統本領域工作。理順黨政機構關係,強化統籌協調,增強党的領導力,提高政府的執行力,打破所謂的黨政界限,建立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決策協調機制。把一些存在職能交叉、工作重合的黨中央和國務院部門合併或合署辦公,把一些工作歸口由黨中央進行統籌協調,擺正和理順了黨政關係,既有利於保證黨的重大決策集中高效,又有利於政府工作方向正確。

這次機構改革,優化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將國家電腦網路與資訊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職責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

不再設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

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等等。

党的領導是我們制度的最大優勢

從黨中央機構改革的具體方案中,我們可以看到什麼呢?可以看到這次改革始終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著眼于把党作為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制度化。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的那樣,“從機構設置上充分發揮党領導一切工作的體制優勢,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各方面各環節”。

只有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才能保證黨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只有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才能確保黨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同級組織中得到貫徹落實;只有優化黨的部門職責配置,才能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只有統籌設置黨政機構,防止機構重疊、職能重複、工作重合,才能推動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在党的統一領導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序協同;只有積極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才能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場深度具有“革命性”的改革,涉及多方面權力和利益的調整,要對現有的傳統既得利益進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改革必定觸動一些部門的利益,也會遇到不小的阻力,但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點,該加強的加強,該調整的調整,該完善的完善,該改進的改進,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猶豫。如何才能讓改革不含糊不猶豫,衝破部門利益的藩籬?高層已經有共識:堅持和加強党的領導是一把鋒利的開山斧。

歷史選擇了中國共產黨,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党的領導就是我們制度最大的優勢,只要牢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勢不可當!

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監察機關列入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是推動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的重大制度設計。

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通過整合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和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力量,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將有效解決監察覆蓋面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健全党領導反腐敗工作的體制機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根據憲法制定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許可權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必將進一步推進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推動反腐敗鬥爭取得更大成效,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党的信心和信賴,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加強党的全面領導,首先要加強黨對涉及全域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這次機構改革的重中之重。

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的組建、升格和歸口管理

根據2017年4月發佈的《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黨的工作機構可以分為幾類:黨委辦公廳(室)(綜合部門)、黨委職能部門(負責黨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門)、黨委辦事機構(為加強跨領域、跨部門重要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而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黨委派出機關(為加強對特定領域、行業、系統領導而派出的工作機關)。

在黨中央層級,黨委辦公廳就是中央辦公廳;職能部門,包括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等;辦事機構,包括中央政研室、中央台辦、中財辦、中央外事辦、中央網信辦等;派出機構,則有中央機關工委等。

這次機構改革,新組建了3個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包括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

更名升格的也有4個,包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與資訊化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分別單設相應的辦公室。此前,它們都是領導小組,雖然也已經長期存在,但“領導小組”畢竟是黨政系統中常規治理方式之外的補充,並在特定時期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而平時卻難見身影,而且有些還沒有人員編制,甚至不印公章,不單獨行文。而現在升格為“委員會”,就成為常規的正式機構,人員編制等問題迎刃而解,還都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無疑使黨對重要領域、重要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能力得到加強。

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中央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工作,統一管理電影工作。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統一管理宗教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

而國家公務員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新聞出版管理職責、電影管理職責,國家宗教局、國務院僑辦等機構的工作職責都劃歸黨中央職能部門管理,對外加掛牌子。

此外,組建了新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組建了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對原有的機構進行了合併。

這次改革優化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機關黨建、教育培訓等部門職責配置,加強歸口協調職能,統籌本系統本領域工作。理順黨政機構關係,強化統籌協調,增強党的領導力,提高政府的執行力,打破所謂的黨政界限,建立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決策協調機制。把一些存在職能交叉、工作重合的黨中央和國務院部門合併或合署辦公,把一些工作歸口由黨中央進行統籌協調,擺正和理順了黨政關係,既有利於保證黨的重大決策集中高效,又有利於政府工作方向正確。

這次機構改革,優化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將國家電腦網路與資訊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不再設立中央維護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職責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承擔。

不再設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

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等等。

党的領導是我們制度的最大優勢

從黨中央機構改革的具體方案中,我們可以看到什麼呢?可以看到這次改革始終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著眼于把党作為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制度化。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的那樣,“從機構設置上充分發揮党領導一切工作的體制優勢,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各方面各環節”。

只有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才能保證黨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只有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才能確保黨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同級組織中得到貫徹落實;只有優化黨的部門職責配置,才能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只有統籌設置黨政機構,防止機構重疊、職能重複、工作重合,才能推動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在党的統一領導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序協同;只有積極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才能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場深度具有“革命性”的改革,涉及多方面權力和利益的調整,要對現有的傳統既得利益進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改革必定觸動一些部門的利益,也會遇到不小的阻力,但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找准方向和重點,該加強的加強,該調整的調整,該完善的完善,該改進的改進,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猶豫。如何才能讓改革不含糊不猶豫,衝破部門利益的藩籬?高層已經有共識:堅持和加強党的領導是一把鋒利的開山斧。

歷史選擇了中國共產黨,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党的領導就是我們制度最大的優勢,只要牢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勢不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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