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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機構改革!》系列報導之一

編者按

1978年年底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 吹響了中國全面改革開放的號角, 40年後2018年年初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三中全會, 無疑將改革開放的號角吹得更加響亮!這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 就是審議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方案。

機構改革在中國似乎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 改革開放40年裡進行過多次, 但2018年的機構改革卻非比尋常, 其力度、深度和廣度, 都超過了以往任何一次, 甚至涉及國家政體的改變, 需要通過修改憲法來完成。

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不是小修小補, 而是大刀闊斧;不是細枝末節,

而是建梁架柱;不是拆東補西, 而是系統重構;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環往復, 而是標本兼治、形神兼備的與時俱進, 是一次偉大的自我革命!

習近平總書記說:“雖然我們已走過萬水千山, 但仍需要不斷跋山涉水。 在新時代, 中國人民將繼續自強不息、自我革新, 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 逢山開路, 遇水架橋, 敢於向頑瘴痼疾開刀, 勇於突破利益固化藩籬, 將改革進行到底。 ”

2018年的年初是不尋常的, 就像40年前1978年的那個年尾。 40年前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 開啟了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新篇章。 2018年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三中全會, 續寫著中國改革開放新的輝煌!

2018年1月18日、19日,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二中全會召開, 專題討論準備提交全國人大的憲法修正案。

二中全會決定, 2月26日至28日召開三中全會。 兩個月內連續召開兩次中央全會, 在改革開放40年來還絕無僅有。 一般說來, 三中全會都會在下半年甚至年底召開, 在上半年召開三中全會, 也是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

如此不同尋常的三中全會, 討論的主題, 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而2018年的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 在3月5日和3月3日開幕, 距離三中全會結束不到一個星期, 可謂緊鑼密鼓。 正是在今年的兩會上, 憲法修正案和國家監察法獲得高票通過,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也被審議通過, 成為中國的現實, 而且有非常明確具體的推進時間表。

這次機構改革不同以往

改革開放40年間, 中國出現過數次大大小小的機構改革,

其中大的改革就七次——

1982年的第一次機構改革, 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 減少了副職, 提高了素質, 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 人員編制從5.1萬減為3萬。

1988年的第二次機構改革, 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 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 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 在國務院66個部、委、局中, 有32個部門共減少1.5萬多人, 有30個部門共增加5300人。 增減相抵, 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人。

1993年的第三次機構改革, 將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為41個, 直屬機關調整為13個, 辦事機構調整為5個。

1998年的第四次機構改革, 國務院不再保留的15個部委, 新組建4個部委, 更名3個部委, 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1個減少到29個。

2003年的第五次機構改革以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背景,

國務院組成部門又減少一個, 剩28個。

2008年的第六次機構改革, 國務院新組建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5個部委, 國務院組成部門改革為27個。

2013年的第七次機構改革, 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 其中組成部門減少兩個, 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 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這七次機構改革, 從1978年改革開放後, 幾乎每五年一次, 主要集中在政府直屬部門層面, 以職能優化、精簡機構為導向, 很少觸及內設機構。 2003年、2008年的兩次大部門制改革, 各級政府合併的大部門僅對其綜合管理的內設機構進行合併, 如辦公室、財務、資訊、人事等, 而很少針對職能機構加強重組。 所以, 一般稱為“國務院機構改革”或者“政府機構改革”,

而黨、人大、政協及群團組織都沒有涉及。

追溯到開始改革開放的1978年, 40年後的中國, 今非昔比。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4月10日在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所作《開放共創繁榮創新引領未來》的主旨演講中總結的:“今天,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工業國、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 40年來, 按照可比價格計算, 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約9.5%;以美元計算, 中國對外貿易額年均增長14.5%。 中國人民生活從短缺走向充裕、從貧困走向小康, 現行聯合國標準下的7億多貧困人口成功脫貧, 占同期全球減貧人口總數70%以上。 ”

在改革開放40年後的今天, 為什麼要進行如此全面而深刻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這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 是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說:“黨政機構屬於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不斷進步,人民生活不斷改善,上層建築就要適應新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都要放到新時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層次上來認識和把握。”“我們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要根據實際需要,自覺進行機構調整和改革,以利於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從機構設置上充分發揮党領導一切工作的體制優勢,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各方面各環節。”

這次機構改革非比尋常,其力度、深度和廣度,都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次,甚至可以說,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大手術。這不是小修小補,而是大刀闊斧;不是細枝末節,而是建梁架柱;不是拆東補西,而是系統重構;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環往復,而是標本兼治、形神兼備,是一次偉大的自我革命!

這次機構改革同以往完全不同,連名字都不同,不再是“行政機構改革”或“政府機構改革”,而是稱作“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甚至達到了改變政體的層面,需要通過修改憲法才能進行。

機構改革方案是怎麼誕生的?

步入新時代,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一些領域黨政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權責脫節問題比較突出;一些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職責缺位和效能不高問題凸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一些領域中央和地方機構職能上下一般粗,權責劃分不盡合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下定決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從根本上解決這些障礙和弊端,以適應黨和國家事業長遠發展要求。機構改革的設想,其實從黨的十八大召開後就一直在思考、醞釀和調研。

2012年12月,習近平擔任總書記後首赴地方考察,便來到改革開放前沿廣東,發出了深化改革開放新的宣言書、新的動員令。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係。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習近平親自擔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既掛帥又出征。十八屆中央深改領導小組先後召開38次會議,出臺1500多項改革舉措。

一些長期以來積弊甚深的領域,發生了歷史性變革:鐵腕推動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構築“不能腐”的制度體系,黨風政風煥然一新;大刀闊斧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人民軍隊浴火重生征途如虹;力克“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傾向,群團工作開創新局面……

一系列改革的推進,已經廣泛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這次深化機構改革,是積小成為大成的必然結果。

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不懈努力,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得到切實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四個意識”明顯增強,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穩推進,主要領域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穩定。習近平指出:深化機構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我們要抓住有利時機,下決心解決一批突出矛盾和問題。

2015年,習近平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深化機構改革進行調研。2017年7月,習近平就深化機構改革作出批示:“堅持問題導向,把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對機構改革的意見摸清楚,把機構設置存在的問題弄清楚。”

中央改革辦和中央編辦組成10個調研組,分赴31個省區市、71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短短一個月,當面聽取了139位省部級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和建議。調查組還向657個市縣的1197位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個人發放了問卷,收集了31個省份的深化地方機構改革調研報告,最後整理匯總了厚厚兩大本、42萬字各方面意見。

2017年10月通過的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2017年12月11日,習近平主持召開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宣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定:十九屆三中全會專題研究深化機構改革問題。黨中央決定成立十九屆三中全會檔起草組,由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組長。相關檔起草工作正式啟動,該檔經歷了框架稿、送審稿、徵求意見稿、修改稿、討論稿、再次修改稿等多個版本,幾上幾下、數易其稿的艱辛過程。

2018年2月1日,中辦發出通知,就決定稿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2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與會人士一致認為,平時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有關問題,在決定中都有回應有對策,切實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原則,必將成為一份指導性極強的綱領性檔。

兼收並蓄,從善如流。各地各部門和黨外人士提出的550條意見,檔起草組力求能吸收的儘量吸收,最終對決定稿修改171處。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時間表與路線圖

2018年3月17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獲得通過,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包括黨中央機構改革、全國人大機構改革、國務院機構改革、全國政協機構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跨軍地改革、群團組織改革、地方機構改革等8部分60項改革內容。人們看到的是這樣一張確保改革落地的時間表、路線圖——

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實到位。

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

所有地方黨政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實施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時啟動相關程式;依法依規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管理機構和編制,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40年前改革開放的聲聲春雷,喚醒了中華大地的蓬勃生機;今天機構改革的陣陣鼓點,更激發起神州兒女的奮進豪情!

是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說:“黨政機構屬於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不斷進步,人民生活不斷改善,上層建築就要適應新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都要放到新時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層次上來認識和把握。”“我們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要根據實際需要,自覺進行機構調整和改革,以利於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從機構設置上充分發揮党領導一切工作的體制優勢,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各方面各環節。”

這次機構改革非比尋常,其力度、深度和廣度,都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次,甚至可以說,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大手術。這不是小修小補,而是大刀闊斧;不是細枝末節,而是建梁架柱;不是拆東補西,而是系統重構;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環往復,而是標本兼治、形神兼備,是一次偉大的自我革命!

這次機構改革同以往完全不同,連名字都不同,不再是“行政機構改革”或“政府機構改革”,而是稱作“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甚至達到了改變政體的層面,需要通過修改憲法才能進行。

機構改革方案是怎麼誕生的?

步入新時代,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一些領域黨政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權責脫節問題比較突出;一些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職責缺位和效能不高問題凸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一些領域中央和地方機構職能上下一般粗,權責劃分不盡合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下定決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從根本上解決這些障礙和弊端,以適應黨和國家事業長遠發展要求。機構改革的設想,其實從黨的十八大召開後就一直在思考、醞釀和調研。

2012年12月,習近平擔任總書記後首赴地方考察,便來到改革開放前沿廣東,發出了深化改革開放新的宣言書、新的動員令。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係。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習近平親自擔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既掛帥又出征。十八屆中央深改領導小組先後召開38次會議,出臺1500多項改革舉措。

一些長期以來積弊甚深的領域,發生了歷史性變革:鐵腕推動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構築“不能腐”的制度體系,黨風政風煥然一新;大刀闊斧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人民軍隊浴火重生征途如虹;力克“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傾向,群團工作開創新局面……

一系列改革的推進,已經廣泛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這次深化機構改革,是積小成為大成的必然結果。

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不懈努力,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得到切實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四個意識”明顯增強,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穩推進,主要領域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穩定。習近平指出:深化機構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我們要抓住有利時機,下決心解決一批突出矛盾和問題。

2015年,習近平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對深化機構改革進行調研。2017年7月,習近平就深化機構改革作出批示:“堅持問題導向,把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對機構改革的意見摸清楚,把機構設置存在的問題弄清楚。”

中央改革辦和中央編辦組成10個調研組,分赴31個省區市、71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短短一個月,當面聽取了139位省部級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和建議。調查組還向657個市縣的1197位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個人發放了問卷,收集了31個省份的深化地方機構改革調研報告,最後整理匯總了厚厚兩大本、42萬字各方面意見。

2017年10月通過的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2017年12月11日,習近平主持召開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宣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定:十九屆三中全會專題研究深化機構改革問題。黨中央決定成立十九屆三中全會檔起草組,由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組長。相關檔起草工作正式啟動,該檔經歷了框架稿、送審稿、徵求意見稿、修改稿、討論稿、再次修改稿等多個版本,幾上幾下、數易其稿的艱辛過程。

2018年2月1日,中辦發出通知,就決定稿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2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與會人士一致認為,平時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有關問題,在決定中都有回應有對策,切實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原則,必將成為一份指導性極強的綱領性檔。

兼收並蓄,從善如流。各地各部門和黨外人士提出的550條意見,檔起草組力求能吸收的儘量吸收,最終對決定稿修改171處。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時間表與路線圖

2018年3月17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獲得通過,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包括黨中央機構改革、全國人大機構改革、國務院機構改革、全國政協機構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跨軍地改革、群團組織改革、地方機構改革等8部分60項改革內容。人們看到的是這樣一張確保改革落地的時間表、路線圖——

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實到位。

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

所有地方黨政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實施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時啟動相關程式;依法依規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管理機構和編制,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40年前改革開放的聲聲春雷,喚醒了中華大地的蓬勃生機;今天機構改革的陣陣鼓點,更激發起神州兒女的奮進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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