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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學術論文署名中常見問題或錯誤的誠信提醒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

(2018年4月24日發佈)

恪守科研道德是從事科技工作的基本準則, 是履行黨和人民所賦予的科技創新使命的基本要求。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日常科研不端行為舉報中發現的突出問題, 總結當前學術論文署名中的常見問題和錯誤, 予以提醒, 宣導在科研實踐中的誠實守信行為, 努力營造良好的科研生態。

提醒一:論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夾帶署名。 應遵循學術慣例和期刊要求, 堅持對參與科研實踐過程並做出實質性貢獻的學者進行署名, 反對進行榮譽性、饋贈性和利益交換性署名。

提醒二:論文署名排序不當。 按照學術發表慣例或期刊要求, 體現作者對論文貢獻程度, 由論文作者共同確定署名順序。 反對在同行評議後、論文發表前, 任意修改署名順序。 部分學科領域不採取以貢獻度確定署名排序的, 從其規定。

提醒三: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數量過多。 應依據作者的實質性貢獻進行署名, 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數量過多, 在同行中產生歧義。

提醒四:冒用作者署名。 在學者不知情的情況下, 冒用其姓名作為署名作者。 論文發表前應讓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 每一位作者應對論文發表具有知情權, 並認可論文的基本學術觀點。

提醒五:未利用標注等手段, 聲明應該公開的相關利益衝突問題。

應根據國際慣例和相關標準, 提供利益衝突的公開聲明。 如資金資助來源和研究內容是否存在利益關聯等。

提醒六:未充分使用志(致)謝方式表現其他參與科研工作人員的貢獻, 造成智慧財產權糾紛和科研道德糾紛。

提醒七:未正確署名所屬機構。 作者機構的署名應為論文工作主要完成機構的名稱, 反對因作者所屬機構變化, 而不恰當地使用變更後的機構名稱。

提醒八:作者不使用其所屬單位的聯繫方式作為自己的聯繫方式。 不建議使用公眾郵箱等社會通訊方式作為作者的聯繫方式。

提醒九:未引用重要文獻。 作者應全面系統瞭解本科研工作的前人工作基礎和直接相關的重要文獻,

並確信對本領域代表性文獻沒有遺漏。

提醒十:在論文發表後, 如果發現文章的缺陷或相關研究過程中有違背科研規範的行為, 作者應主動聲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院屬各單位應根據以上提醒, 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和學術慣例, 對科研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培訓, 讓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對學術論文署名保持高度的責任心, 珍惜學術榮譽、抵制學術不端行為, 將科研誠信貫穿於學術生涯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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