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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圈裡“月入百萬”的微商還好嗎?

三個月前, 你聽到最多的話是:“ 你被洗腦了吧。 ”三個月後, 你聽到最多的是:“玩玩手機一個月就能賺比上班多幾倍的錢, 真的假的?”一年後可以保證, 你聽到最多的:“ 誒~ 當初跟你一起做就好了。 ”

昨天兩個陌生人同時諮詢做代理…今天一個跟我說決定做了, 另一個跟我說怕賣不出去…中國13億人口, 最不缺的就是人, 你告訴我你怕賣不出去?寶貝, 上帝給你一張嘴, 一雙眼睛, 不是就讓你吃喝玩樂的, 還要去發現美麗的事物, 通過嘴傳播給其他人…這麼好的兩個零件都不好好利用嗎?

看到這些“微商”的廣告詞

你是不是瞬間打滿雞血

只要交代理費拿產品

玩玩手機, 動動手指

半年買賓士, 一年全款買房

從此月入百萬, 環遊世界

走上人生巔峰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把哈喇子擦一擦

“微商”打雞血的廣告詞在前幾年比較常見, 現在我們常見的就是朋友圈瘋狂甩圖了~

收款圖

為了體現自己生意火爆, 他們最愛曬收款截圖, 顧客好評對話截圖, 比如這樣↓↓↓

真相是, 這些大部分來自“微信對話生成器”、“微信紅包截圖生成器”……

手機應用商店裡一搜一大把↓↓↓

還有支付寶轉帳生成器。 轉帳神器在手, 想轉多少轉多少。

產品使用圖

為了吸引朋友圈的客戶,他們通常會放一些產品使用效果題。

如圖↑↑↑

不知道經了多少人的手才轉過來的

畫質模糊到差點分不清性別的圖

朋友圈依舊非常多

“成就圖”

“他們熱情大方,青春洋溢,左手事業,右手家庭,通過努力喜提愛車,emmmmm和諧號or波音737……”

大家可千萬別信這些“致富神話”啦,喜提愛車什麼的,就真的只是和愛車合了個影……

或許正是這種看起來就很假的圖片,和每天在朋友圈刷屏一般的推銷產品,讓不少人覺得,做微商就是“搞傳銷”。

但這樣說又有點絕對,畢竟許多微商和淘寶店家都差不多,甚至同時開兩種店。許多正經微商也對此表示委屈。那麼,有沒有一個比較權威、可靠的說法呢?

法律上,傳銷的定義為:以銷售或推銷貨品為名義,通過誘惑、拉人入會、收取入會費為主要盈利途徑的行為。工商總局則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路傳銷工作。報導稱,近年來,網路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做微商”並不代表是傳銷,但有人會借著“微商”的名義搞傳銷。那麼,怎樣辨別你朋友圈裡那些刷屏的人是微商還是傳銷呢?根據權威報導和警方提示,傳銷式微商至少具備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繳納或變相繳納入門費

第二: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

拉人加入,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再簡單講,只要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為了讓中間代理能賺錢,金字塔的底端是最大的受害者,金字塔的頂端是最大的受益者。

第三:商品品質沒保證,售後服務跟不上

微商在數量上呈現幾何倍數的膨脹趨勢,與此同時,產品品質參差不齊、退貨管道不暢,商品品質和售後服務問題成倍增長。一些化妝品、面膜和專櫃比,在微店裡有的連兩折都不到,顯然不會是正品。

嚴女士是幼稚園老師,也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買主主要是學生家長和親戚朋友。“只要發發圖,一個月輕鬆賺千把塊沒問題。”她說,自己做買賣主要靠信任。

雖然她在朋友圈裡說,產品都是自己試用過的,但記者詢問產品品質時,她回答:“上級發什麼我們就發什麼。我的上級說她都試用過,挺好的,我自己不可能每種都試啊。”

這些商品之所以有市場,主要是因為大多消費者抱有“貪便宜撿漏”的心理,這樣的心理在“朋友圈”得到了最大發揮,因為很多人相信:朋友介紹的產品不會“假”。

第四:運用對話/訂單生成器做假賬、假訂單

朋友圈經常有人發截圖,誰又付了多少錢,今天又收入多少云云。其實這些截圖都是用軟體合成的,一般都是微信由對話生成器製作出來。目的就是讓你心動,讓你覺得“別人大魚大肉”,你卻“青菜蘿蔔”,主要原因就是“你沒有做微商”。

如果滿足以上四個特徵,所謂微商就具備了微傳銷的基本特徵。

近年來,相關案例層出不窮,無一不涉及眾多人數與巨大金額。例如,2015年被判刑的所謂 “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從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個月內,打著“微信行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臺,把傳銷偽裝成微信行銷、免費授課的形式。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廣州詐騙團夥利用“微商”銷售劣質保健品

△詐騙團夥頭目“小莉”落網現場

在微信“朋友圈”發帖售賣“國外進口保健品”,聲稱服用後可以豐胸、減肥、壯陽、治療婦科病……

吸引有需求者前來諮詢後,聯繫“專家”、“主任”電話問診,半哄半騙讓消費者高價買下毫無療效的劣質保健品,這是廣州增城警方打掉的一個利用“微商”銷售劣質保健品詐騙團夥的作案手法。

2016年溫州破獲首例省內微信傳銷案

該案定性為非法傳銷罪

犯罪嫌疑人阿虎(化名)在2016年年初創建了一個微信公眾號當作網上商鋪。為了這個商鋪的經營,他把商鋪分成3個代理層級。分別是初級代理繳納100元,中級400元,高級900元。代理人可以以不同代理資格在商鋪上賣貨,但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可以拉人入會。只要拉到人頭就可以有返利。而且返利達到85%。這吸引了眾多微信成員加入,短短3個月時間就吸納資金46萬元多。發展了1000多會員。

“星火草原”特大網路傳銷案

2016年江蘇邳州警方偵破“星火草原”特大網路傳銷案,抓獲30餘名犯罪嫌疑人。這一利用微信傳銷的案件,涉案資金逾2億元。

△“星火草原”三級提成表

“星火草原”是該犯罪團夥註冊的微信公眾號名稱,打著“玩手機賺錢”等口號,但運營內容未見任何實體商品或實際專案。警方在偵查中發現,不少參與者明知“星火草原”的傳銷本質,但“ 100元便可入門,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級別的代理權”的宣傳極具蠱惑力。短短5個月,參與者便達150余萬人。

現如今,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裡都有微商在銷售、發展代理。他們有的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告訴你一天就掙了幾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萬元,半年就能買賓士,一年時間全款買房……

但是這世界哪有什麼天上掉餡餅,哪有什麼工作是不辛苦的。習總書記說,幸福是奮鬥出來的。

最後,警方提醒: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話!

產品使用圖

為了吸引朋友圈的客戶,他們通常會放一些產品使用效果題。

如圖↑↑↑

不知道經了多少人的手才轉過來的

畫質模糊到差點分不清性別的圖

朋友圈依舊非常多

“成就圖”

“他們熱情大方,青春洋溢,左手事業,右手家庭,通過努力喜提愛車,emmmmm和諧號or波音737……”

大家可千萬別信這些“致富神話”啦,喜提愛車什麼的,就真的只是和愛車合了個影……

或許正是這種看起來就很假的圖片,和每天在朋友圈刷屏一般的推銷產品,讓不少人覺得,做微商就是“搞傳銷”。

但這樣說又有點絕對,畢竟許多微商和淘寶店家都差不多,甚至同時開兩種店。許多正經微商也對此表示委屈。那麼,有沒有一個比較權威、可靠的說法呢?

法律上,傳銷的定義為:以銷售或推銷貨品為名義,通過誘惑、拉人入會、收取入會費為主要盈利途徑的行為。工商總局則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路傳銷工作。報導稱,近年來,網路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做微商”並不代表是傳銷,但有人會借著“微商”的名義搞傳銷。那麼,怎樣辨別你朋友圈裡那些刷屏的人是微商還是傳銷呢?根據權威報導和警方提示,傳銷式微商至少具備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繳納或變相繳納入門費

第二: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

拉人加入,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再簡單講,只要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為了讓中間代理能賺錢,金字塔的底端是最大的受害者,金字塔的頂端是最大的受益者。

第三:商品品質沒保證,售後服務跟不上

微商在數量上呈現幾何倍數的膨脹趨勢,與此同時,產品品質參差不齊、退貨管道不暢,商品品質和售後服務問題成倍增長。一些化妝品、面膜和專櫃比,在微店裡有的連兩折都不到,顯然不會是正品。

嚴女士是幼稚園老師,也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買主主要是學生家長和親戚朋友。“只要發發圖,一個月輕鬆賺千把塊沒問題。”她說,自己做買賣主要靠信任。

雖然她在朋友圈裡說,產品都是自己試用過的,但記者詢問產品品質時,她回答:“上級發什麼我們就發什麼。我的上級說她都試用過,挺好的,我自己不可能每種都試啊。”

這些商品之所以有市場,主要是因為大多消費者抱有“貪便宜撿漏”的心理,這樣的心理在“朋友圈”得到了最大發揮,因為很多人相信:朋友介紹的產品不會“假”。

第四:運用對話/訂單生成器做假賬、假訂單

朋友圈經常有人發截圖,誰又付了多少錢,今天又收入多少云云。其實這些截圖都是用軟體合成的,一般都是微信由對話生成器製作出來。目的就是讓你心動,讓你覺得“別人大魚大肉”,你卻“青菜蘿蔔”,主要原因就是“你沒有做微商”。

如果滿足以上四個特徵,所謂微商就具備了微傳銷的基本特徵。

近年來,相關案例層出不窮,無一不涉及眾多人數與巨大金額。例如,2015年被判刑的所謂 “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從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個月內,打著“微信行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臺,把傳銷偽裝成微信行銷、免費授課的形式。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廣州詐騙團夥利用“微商”銷售劣質保健品

△詐騙團夥頭目“小莉”落網現場

在微信“朋友圈”發帖售賣“國外進口保健品”,聲稱服用後可以豐胸、減肥、壯陽、治療婦科病……

吸引有需求者前來諮詢後,聯繫“專家”、“主任”電話問診,半哄半騙讓消費者高價買下毫無療效的劣質保健品,這是廣州增城警方打掉的一個利用“微商”銷售劣質保健品詐騙團夥的作案手法。

2016年溫州破獲首例省內微信傳銷案

該案定性為非法傳銷罪

犯罪嫌疑人阿虎(化名)在2016年年初創建了一個微信公眾號當作網上商鋪。為了這個商鋪的經營,他把商鋪分成3個代理層級。分別是初級代理繳納100元,中級400元,高級900元。代理人可以以不同代理資格在商鋪上賣貨,但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可以拉人入會。只要拉到人頭就可以有返利。而且返利達到85%。這吸引了眾多微信成員加入,短短3個月時間就吸納資金46萬元多。發展了1000多會員。

“星火草原”特大網路傳銷案

2016年江蘇邳州警方偵破“星火草原”特大網路傳銷案,抓獲30餘名犯罪嫌疑人。這一利用微信傳銷的案件,涉案資金逾2億元。

△“星火草原”三級提成表

“星火草原”是該犯罪團夥註冊的微信公眾號名稱,打著“玩手機賺錢”等口號,但運營內容未見任何實體商品或實際專案。警方在偵查中發現,不少參與者明知“星火草原”的傳銷本質,但“ 100元便可入門,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級別的代理權”的宣傳極具蠱惑力。短短5個月,參與者便達150余萬人。

現如今,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裡都有微商在銷售、發展代理。他們有的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告訴你一天就掙了幾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萬元,半年就能買賓士,一年時間全款買房……

但是這世界哪有什麼天上掉餡餅,哪有什麼工作是不辛苦的。習總書記說,幸福是奮鬥出來的。

最後,警方提醒: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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