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記者 董柳 通訊員 花法
今天(4月28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紹勇、呂俊健、羅海飛、朱健鵬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對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兩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 自2004年開始, 以吳祝遊為首, 同案人呂健聰、吳峻嶺、龔少權、邱文鋒為骨幹成員, 被告人劉紹勇、呂俊健、朱健鵬、羅海飛等人及其他同案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通過實施暴力、脅迫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手段, 在白坭村一帶開設賭場, 實現對白坭村賭場的非法控制,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劉紹勇、呂俊健、羅海飛、朱健鵬無視國家法律, 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稱霸一方, 為非作歹, 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其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無視國家法律, 為牟取非法利益, 結夥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設定方式, 組織賭博, 擾亂國家對社會風尚的管理秩序,
黑社會團夥主犯吳祝游及其他主要組織成員已由廣州中院於2015年判決, 該案目前在省高院二審中。
案件辦理過程中, 花都區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庭審中, 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四名被告人的家屬、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旁聽了本次宣判。 本案是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 廣州市花都區首例公開宣判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有效的打擊和震懾黑惡勢力。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將繼續保持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 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全面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