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健康>正文

救護車往哪家醫院開要兼顧患者意願

金羊網訊 記者李天軍報導:26日上午,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丘海主持召開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急救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請“二審”, 並對社會關注熱點問題作出回應——救護車往哪家醫院送病人, 除了要聽從市急救中心指令外, 也需兼顧患者及其近親屬的意願。

救護車接了患者以後究竟該送往哪家醫院, 是患者及其家屬說了算, 還是救護人員說了算?這是條例草案在“一審”時爭議的熱點之一。

根據研究, 《條例(草案修改一稿)》對送院原則分兩個方面進行規定:一是市急救中心接到呼叫電話時,

按照就近、就急、專業的原則向急救網路醫療機構發出調度指令, 確定送治的醫療機構;二是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要求送往其指定的其他醫療機構的, 應當及時向急救人員提出並簽字確認, 由急救人員將患者送往其指定的醫療機構並向市急救中心報告。

《條例(草案修改一稿)》同時規定了必須執行調度指令的五種情形, 包括患者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險、指定的醫療機構不具備救治該患者條件, 指定的醫療機構與急救現場路程距離超過十公里等。

患者經急診科室救治後, 需要住院繼續治療的, 可以選擇在該醫療機構, 也可以選擇轉院到其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此外, 醫療急救網路的構建是此次立法的重點之一。

根據調研, 部分公立醫院因為病患較多, 主動加入急救網路的積極性不高, 而民辦醫療機構參與意願則相對較高。 因此也導致深圳醫療急救網路佈局上存在盲區。

對此, 《條例(草案修改一稿)》對急救網站的設置改變“一審稿”中以“主動加入”為主的方式, 變為“指定加入”和“主動加入”相結合。 一方面, 明確各級公立綜合醫院都應當作為急救網路醫療機構加入急救網路, 並要求公立綜合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管理機構按照本市醫療急救網路佈局規劃組織建設急救站或者急救點;另一方面, 對於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符合急救網路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非公立醫療機構, 可以與市急救中心簽訂入網協定成為急救網路醫療機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